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提高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可获得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静宁县提高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
可获得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稳企纾困和保市场主体作用,打通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的堵点难点,撬动更多的金融资金参与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金融措施和相关融资担保措施为抓手,按照政府激励引导、财政资金撬动、部门协同配合、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监管部门跟进督导的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风险补偿金和担保费补贴制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优化融资发展环境,提升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促进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协同发力,共同破解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难题,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融资担保机构
1.健全制度体系,解决无法担保的问题。认真落实出资人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选优配强静宁利企融资担保公司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使从业人员达到8人以上,其中熟悉财经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确保正常运营。督促其建立健全“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立项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等担保业务集体决策制度以及财务管理、业务复核、风险防控、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营。加强担保业务保前调查、保中评估、保后检查制度落实,督促指导其履职尽责、防范运营风险。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落实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壮大担保实力,解决无力担保的问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资金支持,采取财政出资、国企入股等方式多渠道增资,使利企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取得辖区内所有银行机构的担保准入资格,着力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全面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优惠、同级财政补贴等规定,争取中央财政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补贴,进一步促进利企担保公司收支平衡、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金融办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有效分散风险,解决不敢担保的问题。完善政府风险补偿金和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利企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优化风险分担比例,明确在担保贷款借款人无法履行偿债责任时,由银行承担20%的损失。鼓励支持银行机构加强与金控担保、甘肃农担、惠民担保等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担保增信支持。加强与省金控再担保公司的合作,争取取得20%的再担保代偿支持,进一步分散融资担保风险。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利企担保公司、相关银行机构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创新方式途径,合力破解担保难题。督促指导利企担保公司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有关担保政策措施的通知》、《平凉市国有或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暂行办法》要求,加强与银行机构的交流合作,探索将材料设备、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农业设施和活畜等纳入反担保物范围,拓宽融资担保途径,推广“见贷即保”模式,加大担保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能力。建设宽松、守信、公平、法制的担保环境,全力支持金控担保、甘肃农担、惠民担保等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我县展业担保;支持引导静宁恒辉融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积极为县域内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增信。
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办、人行静宁支行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相关银行机构,利企担保公司、恒辉担保公司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力军作用
5.突出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政策性贷款的引领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单位与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在项目谋划立项、包装入库前咨询对接和在项目资金筹集、投资建设、投产运营等方面的会商机制,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性贷款、基金、债券等资金参与全县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投资建设,带动中省项目投资资金、金融工具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协同发力,支持新能源、交通水利、重点产业链、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粮食安全、“双碳”绿色发展、产业园区等领域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政策效应,全力扩投资、稳增长,确保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农发行静宁支行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商业性贷款的支撑作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用足用好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持续提升。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金融措施,扎实开展稳企纾困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切实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牵头单位:金融办、人行静宁支行
配合单位: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7.激发金融活力,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大力推广“政银担企+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融资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登记流转平台,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将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村房产及其他不动产、车辆及其他动产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差异化、特色化、轻担保的原则,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和市场主体特点,强化金融科技和大数据运用,开发适合全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和精准度高、匹配度强、快捷优质的信贷产品,加大“金果产业贷”“红牛养殖贷”“小微快贷”等特色产品投放力度,切实解决特色产业和市场主体发展融资难题,助力“强县域”行动深入推进。
牵头单位:金融办、人行静宁支行、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落实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拓宽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8.多方筹措资金,提高重大项目建设融资能力。加大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通过财政投资、资本金注入、融资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重大项目能开尽开、早开快开、加快建设。统筹考虑年度财政预算、债务偿还能力和项目建设实际,在风险可控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当年政府债券规模。推广实行“融资、投资、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运营模式,支持县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财政资金+专项债融资+市场化融资”模式,加大“债贷组合”融资力度,撬动银行机构配套项目贷款,依法依规参与政府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县属融资平台公司、各金融机构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9.用活金融要素,提高重点产业链发展融资能力。加强企业挂牌上市培育,建立重点产业链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大政策性资金、信贷资金和奖励性资金支持力度,对县内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科创板”“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参照市上标准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链企业通过挂牌上市,进行直接融资,解决发展难题。推动静宁恒达公司2023年底在“新三板”挂牌、2024年底前在北交所上市。充分发挥基金带动作用,用好首批1.6亿元全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引导银河发展基金支持静宁苹果、平凉红牛等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放大财政资金带动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助推重点产业链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重点产业链链长办,农发公司、林投公司
落实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县金融创新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静宁支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属融资平台公司、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工作调度、服务保障、督促落实等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办理、协调联络、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
(二)强化对接服务。健全完善常态化制度化融资对接机制,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融资对接活动,促进“政银担企”四方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合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融资问题。组织发布金融机构融资支持清单、市场主体和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加强“陇信通”“信易贷”“不来即享”等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支持“政银担企”四方灵活开展线上、线下交流对接,提高融资实效,推动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
(三)强化政策协同。加强金融资金与财政投资、产业扶持等政策协同,落实好项目资本金、产业引导资金、优惠担保费率补贴、企业挂牌上市奖补及各类撬动资金,加大对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金融机构和政府风险补偿金共同分担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按需补充、银行承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20%的损失等措施,有效分散融资风险。积极防范化解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相关金融风险,灵活运用引入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债务重整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资产、化解风险。
(四)强化激励考评。将金融机构支持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情况作为“县长金融奖”评选的核心指标之一,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政府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挂钩机制,对支持地方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县长金融奖”的银行机构,作为全县或更高层次的评先选优推荐单位,以及新增预算单位账户开立、部分存量账户变更、财政性资金存放等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的加分项。各银行机构要全面落实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和内部激励考核制度,促进普惠金融、企业壮大和经济发展互融互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静宁县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晓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贵洲 县政府办主任
蒋建怀 县发改局局长
李高强 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明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 波 人行静宁支行行长
成 员:胡生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红福 县工信局局长
李好信 县文旅局局长
李留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俊棠 县林草局局长
崔江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录牛 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局长
李宏强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郭虎斌 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高明明 城关镇政府镇长
杨 剑 城川镇政府镇长
刘 峰 八里镇政府镇长
王幸福 司桥乡政府乡长
厚新军 曹务镇政府镇长
李 峰 古城镇政府镇长
李恩婵 双岘镇政府镇长
刘红霞 雷大镇政府镇长
常 河 余湾乡政府乡长
杨军宁 仁大镇政府镇长
胡前东 贾河乡政府乡长
马喜院 李店镇政府镇长
崔宏江 深沟乡政府乡长
李君辉 新店乡政府乡长
戴海龙 甘沟镇政府镇长
刘乾虎 红寺镇政府镇长
梁玺乐 细巷镇政府镇长
杨众举 四河镇政府镇长
郭 琼 治平镇政府镇长
陈兵兵 界石铺镇政府镇长
王 毅 三合乡政府乡长
李尚学 灵芝乡政府乡长
陈小虎 原安镇政府镇长
席向荣 威戎镇政府副镇长
李双雄 县供销社主任
李伟荣 县林投公司总经理
黄文生 农业发展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苏国平 中国工商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马浦江 中国农业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张鸿鹏 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李 月 邮政储蓄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姚 鹏 静宁农商银行董事长
陈君宝 甘肃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丁雨飞 兰州银行静宁支行行长
朱新生 静宁成纪村镇银行行长
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文件解读地址:《静宁县提高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融资担保可获得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