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静宁县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乱”向“精、特、优”转变,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开展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引导支持食品小作坊进驻集中区生产经营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实行食品加工小作坊“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监管”的区域监管新模式,开展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建成静宁工业园区肉制品和金果博览城豆(面)制品2个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引导100户小作坊“出城入园”开展生产经营,为全面提升静宁特色美食质量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坚实基础。从品牌、标准、非遗保护、中华老字号、电商等多维度,推动小作坊从赚取“加工价值”向打造“品牌价值”“文化价值”转变,引导小作坊做大做强,成为食品生产企业的孵化器,为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静宁力量。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规模
1.静宁工业园区肉制品集中加工区:规划选址静宁工业园区农副产品加工扶贫产业园一号、二号商铺,总建筑面积5000㎡,引导入驻肉制品(烧鸡、大饼、卤肉等)食品加工小作坊50户以上,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环保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2.静宁县金果博览城豆(面)制品集中加工区:规划选址金果博览城B4、B5、C4、C5幢楼的一、二层商铺以及B3、C3幢楼的二层商铺,建筑面积约8010㎡。在B4、B5、C4、C5幢楼的二层引导入驻面制品(馒头、烤饼、油饼、酥馍、鲜面、麻辣片、年糕、酿皮、面筋、糕点等);在B4、B5幢楼一层引导入驻豆制品(豆芽、豆腐、豆皮等);在B3、C3幢楼二层引导入驻食用油、食醋、淀粉制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共计50户以上,并配套建设水电暖气、货运电梯和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标准
1.加工小作坊建设标准:每户食品小作坊按照 50㎡以上规模,实行“一坊一图”分类建设,主要建设原辅料贮存间、粗加工间、操作间、成品(半成品)贮存间、预包装间、配送销售间等功能间,确保达到“五规范”标准(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条件规范、加工流程规范、生产记录规范、信息公示规范)。
2.辅助设施建设标准:按照“人物分流、经济适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金果博览城集中加工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加工区配套建设货运电梯各2部,以及污水管网、电网改造、道路硬化和厕所改造等工程,并在2个集中加工区各建1个办公区、1个食品快速检测室、电子商务室、产品展示区(含电子显示屏)等规范化配套设施。
四、运营模式
(一)运营方式。按照“统一管理、分户经营”的运营方式由社会资本或市场开办主体投资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1.静宁县金果博览城豆(面)制品集中加工区建设方面:
(1)静宁金伟综合市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负责金果博览城豆(面)制品集中加工小作坊水电暖气入户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入驻的食品小作坊给予1年免租优惠政策,第二年以一层商铺8元/月/㎡、二层商铺7元/月/㎡的优惠价格租赁;一楼物业费为3.5元/月/㎡,二楼物业费为2.5元/月/㎡;垃圾清运费120元/间/年,代收代支电费0.89元/度;代收代支水费7元/m³。
(2)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按照食品加工小作坊建设标准,负责施工、装修、安装生产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费用。
(3)静宁巨能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天然气供暖用户的用气需求以及新建锅炉、燃气管网接入等设施的施工并给予经营户相关费用的优惠,燃气费价格按照规定收取(2.4元/m³)。
2.静宁工业园区肉制品集中加工区建设方面:
(1)静宁县成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租方负责肉制品集中加工区水电暖气接入、污水处理、车间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入驻的食品小作坊给予1年免租优惠政策,第二年以15元/月/㎡、地下室 8 元/月/㎡的优惠价格租赁给入驻的生产经营户;物业费1.5 /月/㎡;水、电费按核定价格收取;肉制品加工小作坊污水处理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2)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按照食品加工小作坊建设标准,负责施工、装修、安装生产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费用。
(3)静宁巨能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天然气供暖用户的用气需求以及新建锅炉、燃气管网接入等设施的施工并给予经营户相关费用的优惠。燃气费按规定收取(2.4元/m³)。
(二)管理方式。日常管理实行市场开办主体总体管理和生产经营户自我管理相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专人监管的方式,根据不同业态推动集中加工区建立流程布局、质量标准、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追溯配送“五统一”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小作坊“进得来、稳得住、发展好”。实现小作坊食品从原料入库—加工—销售—餐桌的全流程精准管控,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配套政策
市级财政拨付90万元,县级财政拨付10万元,共计100万元,对入驻集中加工区的小作坊进行定额补助。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验收、审核结果发放,财政部门监督实施。
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用于2处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厂房改造等费用。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各有关部门、乡镇、城市社区要及时组织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户召开动员大会,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对食品小作坊转型提升的要求,明确食品小作坊发展方向,引导和鼓励广大生产经营户自愿入驻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集中建设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7月31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快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入驻小作坊建设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0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成后,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环保、消防等部门对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入驻小作坊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证照。(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县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全面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面推进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任务,助力全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上成立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推进。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紧密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引导,公众参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工作动态,不断提高食品小作坊业主、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等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引导食品小作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附件:静宁县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静宁县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组 长:王悉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斌 静宁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伟森 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李高强 县财政局局长
李留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满仓 县执法局局长
张录牛 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局长
成 员:蒋建怀 县发改局局长
梁 斌 县教育局局长
王国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戴彦荣 县住建局局长
平 宏 县水务局局长
常志良 县商务局局长
刘银锋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明明 城关镇镇长
刘 峰 八里镇镇长
杨 剑 城川镇镇长
刘晓康 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
赵晓瑛 国网静宁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飞 静宁县巨能燃气有限公司经理
孙田刚 静宁金伟综合市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银生 静宁县成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股,主要负责百户食品小作坊出城入园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李留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具体分工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场地建设、监管要求的规范和技术指导;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小作坊证照办理、日常监管、业务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无证、无照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取缔工作,并鼓励、引导零散食品小作坊入驻集中加工区;负责对市场、餐饮、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监督其建立和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肉制品集中加工区的规划、布局、管理;协调做好肉制品集中加工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及先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有关配套项目的指导工作。
县教育局: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督促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小作坊食品安全相关案件和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作坊联合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资金补助并监督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小作坊加工场所违规占地的依法查处工作,配合做好拆违治乱等集中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协调做好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的规划、设计、建设;配合做好拆违治乱等集中整治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供水、排水的指导、规范与服务、设施安装调试和运转。
县商务局:指导流通领域食品零售企业及电商等选购集中加工区持证小作坊产品,在“助商惠民.乐购平凉”等活动中优先选择采购持证经营小作坊产品的商户作为合作方。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消防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负责指导集中加工区环保设施建设;对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及食品小作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零散小作坊违规排放废气废水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县执法局:负责依法拆除无证无照小作坊非法搭建的生产设施;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小作坊黑窝点和无证无照食品流动摊贩。
城关镇、城川镇、八里镇、城市社区管委会:配合做好辖区内各类零散小作坊清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引导、鼓励零散食品小作坊入驻集中加工区生产经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小作坊的集中整治和取缔工作。
国网静宁县供电公司:负责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用电设施安装调试和运转,协调电费价格等工作。
静宁县成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工业园区肉制品集中加工区水、电、暖、气及车间改造、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经营户出租运营。
静宁巨能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天然气安装、使用等服务工作。
静宁金伟综合市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金果博览城小作坊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水、电、暖、气、梯(货运电梯)等保障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