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620826/2023020090
所属主题
帮扶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9-08
文号
静政办发〔2023〕90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8

 

 

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

奖补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全县产业升级,扩大我县以静宁苹果为主的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增加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津援办发〔2020〕5号)及《关于下达静宁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农领办发〔2023〕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奖补办法。

 

第二章  奖补对象及条件

 

第二条  奖补对象:在静宁县注册登记,围绕全县苹果及深加工产品、马铃薯深加工产品早酥梨、小杂粮、胡麻油农特产品,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活动企业、合作社

奖补条件:企业、合作社要在线上平台开通网店,线上线下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且在带动帮助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户和“三类户”)销售农特产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入驻到县域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二是年内至少参加1次省、市、县相关部门举办或组织的各类展会推介活动。

第三条  企业、合作社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申请期限内未发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等责任事故。

第四条  企业、合作社符合条件申报奖补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印证资料。

 

第三章  资金来源

 

第五条  按照《关于下达静宁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农领办发〔2023〕20号)精神,本办法所列奖补资金从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  奖补类别及标准

 

  企业、合作社自202211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线上销往外省市(含天津市场)静宁苹果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其它农特产品销售额达到30万元以上线下销往外省市(含天津市场)的静宁苹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其它静宁农特产品销售额达到60万元及以上的,照销售额比例进行奖补,苹果按照销售额2%奖补,其他产品按照3%进行奖补。线上、线下销售奖补金额分别不超过4万元,合计不超过6万元。

 

第五章  奖补流程

 

第七条  申报企业、合作社要在20231110日前填写《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同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银行账号等复印件,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参加各类展会推介等活动的佐证资料,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和所申报奖补项目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县商务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按程序审核审定后,确定最终奖补金额。

第八条  拟奖补结果通过静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  拟奖补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县商务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奖补对象

第十条  对在奖补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奖补资金,并纳入奖补黑名单。

 

第六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奖补资金补完废止。

 

附件: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xls


       文件解读地址:关于《静宁县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奖补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