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宁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委办
发布日期
2023-01-09
文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4


静宁县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建设工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坚持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抢抓国家和省市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倾斜支持国家重点帮扶县的重大机遇,对照全省“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找位子,紧扣委“4556”发展思路谋布局,按照“全域推进、全面振兴、逐村规划、因村施策”的总要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大行动、实施八大工程、健全七项机制、强化五项政策支持的“7875”乡村建设行动,努力建设“四美融合、四型联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规律。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综合考虑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能力,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坚持规划引领。发挥规划统领作用,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坚持城乡一体、多规合一理念,抓点示范、连点成线、以线扩面,形成示范村重点突破、其他村全面推进格局

——坚持城乡融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打造以县城为牵引、镇区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力戒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做法,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

——坚持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乡村基础公共设施管护办法,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三)行动目标

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推进机制,把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作为创建目标,每年建设乡村建设示范村30个左右,到2025年,全县建成乡村建设示范村150个,实现145个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等发展类村庄全覆盖,全县乡村建设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开展“七项”重大行动

(一)开展乡村规划引领行动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统筹推进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编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更好体现静宁乡土特色。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3年底,145集聚提升、特色保护、城郊融合等发展类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其它188个村庄在客观分析、全面研判的基础上,对有需求的村庄及时编制规划,2025年底前构建完成县域国土空间一体的规划体系目前尚未完成规划编制的村庄,立足村情现状,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改造提升的办法,科学制定五大振兴统筹推进、县乡村户协同联动的“一村一策”工作计划,明确建设内容和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和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对撤并搬迁类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看不准类村庄原则上不再安排建设类项目,避免造成浪费。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村庄规划编制可按要求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村民主体、专业支撑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依托不同乡镇的特色产业、民俗文化、自然风貌、区位优势等资源禀赋,把握乡村发展规律,尊重乡村发展现状,按照全省“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安排部署,对照创建内容和验收标准,围绕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主体,以静庄高速、G312线、S222线、静秦路等国省道中轴线为依托,以点带面、以轴带线、轴线联动、全域打造。着力构建“一心三轴四区六点”的乡村建设体系(“一心”即以县城为中心;“三轴”即南北城镇轴线—静秦公路串联的城镇发展轴,312国道—司桥—古城—曹务城镇发展轴,新店—治平—李店—余湾葫芦河南段城镇发展轴;“四区”即葫芦河流域城乡融合型乡村振兴示范区、S222线种养循环型乡村振兴示范区、甘四公路基础提升型乡村振兴示范区、静秦公路产业贯通型乡村振兴示范区;“六点”即威戎、界石铺、甘沟、古城、李店、仁大6个中心城镇),每年高质量、高水平创建城乡融合型、种养循环型、基础提升型、产业贯通型“四型”乡村建设示范村30个左右,按期完成分年度确定的省级、市级示范村建设任务,到2025年,全县创建“形态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四美融合乡村建设示范村150个,带动其它183个行政村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打造提升”的思路,立足发展实际,一体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项目共建、农民共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果乡幸福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交运局、住建局、水务局、商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逐步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与县城大体相当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加快创建威戎镇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镇、界石铺镇红色小镇、城川镇苹果小镇、李店镇文化小镇、甘沟镇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双岘镇森林小镇、仁大镇商贸小镇和古城镇农贸城镇等彰显特色的乡村小镇使乡路成网、景点成串、乡游成片其余16乡镇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新型城镇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重点小城镇。按照“东拓西展、南延北伸、中心改造、整体提升”的思路,辐射八里镇、城川镇等城郊乡镇,积极推进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模式,全面构建有利于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发展互促、共同繁荣。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人社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提高改厕质量,强化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新建改造农村户厕7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纵深推进农村“垃圾革命”,规范“乡镇环卫公司+村级环卫队+公益性专岗”营运体系,做到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转、片处理”,突出抓好废旧农膜和尾菜等面源污染,实现交通干线、村庄全域、田间地头路面净化、两旁绿化、周围洁化。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建立长效维护机制,示范村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以上。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坚持“四个必拆”“六个先拆”厘清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加快推进村庄绿化、亮化、美化,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积极开展“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创建引导群众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庭院环境更加美丽。因地制宜建设文化街、主题巷道。聚力打造“乡村建设+特色产业+文化传承+乡村旅游”等多元要素融合发展的国道312沿线、葫芦河流域、李店河流域3个乡村建设示范带,努力创建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典型,带动乡村面貌蝶变。委农办牵头,发改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卫健应急局、林草局、妇联、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统筹推进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发展的义务教育,巩固教育帮扶成果,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普通话推广和教师培训工作,继续落实“石榴籽”普通话教育培训等特色项目。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四河、灵芝卫生院整体迁建,改善威戎、李店等7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条件,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强化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持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政策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积极建设“村级互助幸福院”,配套建设“长者食堂”,探索新时期农村敬老养老的新模式,建设以村为单元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形成以居家为基础、中心村为依托、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教育局、卫健民政局牵头,发改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优行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选派一批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挂职,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由“选优派强”向“管训促用”转变。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倾斜。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作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每年打造村集体经济改革示范点24个,到2025年累计达到73个,促进村级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村集体经济长足发展。持续开展“一行动一活动,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行动,认真落实“四张清单”“四个一”措施,结对联系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帮助改善“三留守一特困”群体生活条件,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长效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落实规定动作和开展频次,帮助乡村干部系统掌握“三农”政策和工作方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大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方式,推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禁赌禁毒会、爱心志愿会“五会”自治模式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行政村村规民约、自治章程修订率、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实现“无访、无案、无毒、无邪”“四无”目标,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委组织部牵头,委政法委、委编办、委农办、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行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凝心聚力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加快推动乡村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为统揽,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实文明村镇创建,开展各类评选和创建活动,每年评选文明村镇10个,到2025年,全县文明村镇达到30个以上。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宣讲、科技卫生、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等正向激励措施弘扬文明新风、抵制不良风气。加大农村文化遗产遗址保护系统性保护阿阳民歌、打花鞭等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战国秦长城、刘家台遗址等文保单位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建设阿阳故城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业态集聚的文化产业园区挖掘红色文化,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传统,努力建设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有效供给、道德风尚蔚然成风的文明乡村委宣传部牵头,委农办、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八”重点工程

(一)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提升南北大通道运输通行能力,着力构建“干线贯通、支线畅通、末梢连通、互联互通”公路网络。积极争创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持续巩固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两通”成果,加大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力度,打通农村断头路、出口路,改造提升产业路,推动农村公路联片成网进社入户,到2025年,实施村组道路硬化项目250公里,实施砂化道路520公里,硬化村内巷道130万平方米,加快建设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消防、应急车道建设管理,推进公共交通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县乡公路网络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交运局牵头,发改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工程体系,防范水库垮坝、山洪灾害等风险。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工程、县级水利自动监测预警站改造升级等工程,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决策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建设抗旱防汛应急、水系连通工程,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实施红寺河中小河流治理,界石铺山洪沟防洪治理,曹务王湾、威戎土牛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城镇防洪达标建设,发挥重点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到2025年,葫芦河及其主要支流和重点河段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健全,标准内洪水可防可控。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对32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循环抽样检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集中解决管网老化、跑冒滴漏等短板问题,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100%基本建成以引洮供水为主、现有水源应急备用的输配水体系,形成全水源稳定、管道畅通、水质达标、管理规范的农村供水保障格局水务局牵头,发改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应急局、气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推广工程。优化能源功能布局,提升能源保障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形成110千伏主干线路供电,持续开展配电网和农网改造,加快农村电网绿色化、智能化和城乡电力一体化、均等化进程。推动新能源开发,在四河、红寺、古城等乡镇发展风力发电,在威戎等乡镇发展生物质、光伏发电。发展生态绿色能源,因地制宜推进“农光互补”项目,推广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持续管护运维好已建成22座村级光伏电站,年发电量达260多万度。加快尾菜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全县尾菜处理率达到45%以上。新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中心5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稳步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利用,强化清洁供暖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推进城乡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到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45%,清洁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发改住建局牵头,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围绕农业产业链全链条发展,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成“产、供、销、配”一体的实体网购及配送平台,到2025年全冷链仓储规模达到70万吨以上。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快递进村,电商、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规范运营界石铺、三合等乡镇电商产业园,在威戎等中心城镇新建专业物流园区,在甘沟、古城、李店、四河、雷大5镇新建电商物流站场,改造其余16乡镇物流站场,建成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配送点,形成县、乡、村三级贯通的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牵头,发改财政局、交运局、林草局、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重点在智慧乡村、智慧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推广5G平台应用对有条件的行政村提供千兆光纤接入,加大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源,建设覆盖333个行政村的“中投银河·党声传万家”智慧宣传大数据平台,在重点点位广播与LED条屏,综合播发宣传信息实现宣传大数据一张图。推进“互联网+制造”“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加快移动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产业链中的应用,建成一批“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保等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委网信中心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发改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工程。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威戎北关等16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现乡村便民服务站(点)全覆盖采取盘活现有土地资源等方式,加快建设农村健身场地、文化活动场所和农作物晾晒场,加快补齐城乡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加强乡村智慧宣传平台建设和管理,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建设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构建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民政局牵头,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发改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地震局、文旅局、医保局、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妇联、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大3层以上、用作经营、擅自改扩建及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自建房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农村建房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因地制宜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应用。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加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界石铺镇继红村、细巷镇谭店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重构承载乡愁记忆的精神家园住建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生态地质灾害搬迁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自然灾害防治措施,统筹有限财力,按照示范村的建设标准,搞好规划设计,坚持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将“当下防”与“长远治”相结合,做到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农民群众集中安置、公共服务集中配置、特色产业集中布局。动态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完善防灾预案,落实避让治理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确保现有6乡镇、158586人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生活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将搬迁安置区打造成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自然资源局牵头,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金融办、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七大”推进机制

(一)实行清单管理和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合力构建责任明晰、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定期调度推进。各牵头单位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筹协调,指导乡镇组织实施。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政策对接协调,推进专项任务落地见效乡村振兴局牵头,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建立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严把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程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入库,条件不成熟和“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予以清退,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乡村振兴局牵头)

(三)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发改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事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乡村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乡村振兴局、委组织部、发改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发改人社局、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激活乡村发展动力。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依法盘活农村闲置承包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房等资源,采取村企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东西部协作“百村振兴计划”。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支持与民营企业参与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公益帮扶与投资经营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乡村振兴局牵头,发改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五项”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一)加强资金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省市县财政资金支持乡村建设,将乡村建设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县级在遵循中央和省、资金管理规定的同时,优先使用有关行业资金,统筹使用衔接资金等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资金。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和中央定点帮扶资金投入。县级财政每年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县列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财政局、发改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乡村建设。引导县内金融机构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贷资源倾斜,重点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开发合适的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政府金融办、人行静宁支行、财政局牵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争取乡村振兴基金支持积极争取省乡村振兴基金在我设立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调动多方力量推动乡村建设。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政策措施,重点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三农新基建、乡村产业强链补链。瞄准重点项目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财政局牵头,发改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科学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建设。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大力推进“归雁工程”等人才项目,加快培育各类建设人才和服务管理人才,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长效制度,为乡村建设培育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建设人才和服务管理人员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支持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项目参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委组织部牵头,县归雁办、县科技局、人社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严格执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委农办牵头,委组织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行清单管理。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对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全年建设项目完成后,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科学研判短板弱项,合理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乡村振兴局负责)

(三)开展定期评估。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直部门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定期开展乡村建设成效评价考核,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委农办、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典型培育培育各具特色的示范典型和亮点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筹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委宣传部、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