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静宁县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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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9/2023-0918095422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委办
发布日期
文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静宁县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23〕15号)精神,夯实“强科技、强工业、强省会、强县域”行动发展基础,以工业园区为载体,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落地,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打造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文旅康养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农业精品培育示范区,发挥比较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狠抓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增强县域之间发展的协同融合,推动形成各具优势、关联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做好规划引领、政策引导、服务支撑,着力提升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遵循市场规律,大力激发政府、园区、龙头企业等飞地经济参与方的积极性,齐抓共管、良性互动,打造区域合作新模式

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特色和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在土地、技术、人才、资本等方面全方位合作,推进要素跨区域重构,最大限度释放生产要素活力和潜力,实现深度融合和错位、差异化发展,努力实现政策、信息、利益和成果共享,切实提高“飞地经济”的辐射带动效应,不断拓展区域经济发展新空间。

改革创新、互利共赢。鼓励各部门、乡(镇)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主体结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新模式,有条件地创新政策供给,通过联席会议、托管等方式,在优势互补中寻求契合点、切入点,促进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三、合作范围

(一)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重点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产业集群转移、产业园区整体转移。以工业园区为主体,构筑投资洼地,积极与发达地区项目“飞出地”政府对接,推动双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政府牵头“飞地园区”、企业共建生产基地、企业合资产业项目等多种方式合作,承接清洁能源、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食品医药、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电子信息、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集群园区转移项目。

(二)县内飞地项目转移。引导各乡(镇)以及工业园区将引进的更适合在县域范围内其他乡(镇)、园区落地的项目,根据全县产业规划布局,跨区域落地发展,促进项目向优势产业区域集中。

重点任务

(一)拓展招商引资形式多元化部门、乡)依托归雁工程及资源禀赋优势,筛选一批农产品加工新能源、生物制造、矿产开发、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等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各方在举办大型招商引资、展览会上共享招商信息,按照产业集群组团开展联合招商,实现差异性互补。依托主导产业,聚力新工艺、新技术和专有技术引进,以工业园区为基础抱团发展,推动东部优势与我资源禀赋耦合互补,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共促产业发展,以“飞地经济”汇聚形成产业链发展“大合力”,逐步建立全协同对外合作窗口和共同招商引资新机制,促进全更好更快融入国内大市场。主动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设跨国合作“飞地园区”。牵头单位: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工信局、发改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责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二)继续加大东西部协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协作帮扶优惠政策,积极衔接天津武清区中投公司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切实发挥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专项奖补资金撬动作用,通过陇共振兴以及与央企全方位合作等交流洽谈活动,通过“飞地园区”等形式建立产业园区共建机制,吸引企业来投资。积极促进工业园区与天津市同类型开发区结对合作,共推园区提档升级,持续打造东西产业协作新平台。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工信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积极推动省域合作。积极推动与省内毗邻市州、甘陕宁省际交界区域协作。深化与省内毗邻市州的商贸物流合作,依托苹果、马铃薯、养殖业等区域优势产业,共塑农副产品区域公共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部门、乡)与河西地区市县合作利用戈壁沙漠荒漠等共建共享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基地,共同承接省外产业落地。依托产业优势,主动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产业创新链。(牵头单位:发改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

(四)推动县域互助协作发展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将“飞地经济”纳入区域资源、环境保护、园区建设整体规划,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支持各部门、乡)按照县域经济赋型定位,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立足县域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科学合理确定飞出和引入产业项目,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责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五)加强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发挥静宁工业园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流等形式,建设主导产业园区、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吸引省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共建高新技术“飞地经济”产业园。支持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建立创新研发联盟,建设专业技术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科技局、教育局、工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六)多方位扶持建设“飞地园区”。静宁工业园区作为级“飞地经济”主体园区,引导鼓励各)将本行政区域内无力承接的省外招商引资项目以飞地模式落地级主体园区,放大静宁工业园区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依托工业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飞地园区”,通过现有设施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立足主导产业,推动实现飞出地“资本+技术+管理优势”与飞入地“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优势”的紧密结合,培植壮大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园区规模。园区内落地项目所需土地、道路、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合作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共同投入合作共建。将飞地经济纳入工业园区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布局,确保引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园区主导产业方向和承载能力,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牵头单位:工信局、发改自然资源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七)深入开展跨区域旅游合作。充分挖掘省内外文化旅游资源,打通文旅资源流通渠道,建立信息互通、交通互接、线路串联、客源共享、服务互补的旅游合作机制,积极融入省内省外双循环的大区域旅游新格局。主动对接甘南、陇南、天水、庆阳等市州,整合串联甘南高原、陇南山地、陇东黄土高原自然风光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打造陇东南国家级山水品牌旅游新高地。围绕挖掘文化旅游资源,注重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华夏之根、红色圣地、金果家园”特色旅游品牌〔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乡(镇)党委、政府

(八)创建“人才飞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高校院所、企业、人才各方作用,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合作,建设“人才飞地”,开辟招才引智新通道。选派园区优秀管理人员到对口协作省份开发区挂职锻炼。鼓励共建园区双方以跟班学习等形式,开展“深度捆绑”交流,促进理念、思路、作风的互通、互动、互鉴。依托静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区位优势,探索建设飞地人才公寓,做好引进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保障工作。聚焦大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集中力量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在人才奖励补贴、项目资助、政府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一事一议”重点支持。支持园区、企业积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通过在外设立研发机构和共建实习基地、培训基地、研究实验室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一批人才资源,提供智力支撑。(牵头单位: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科技局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合作机制。坚持合作共建、共管、共招、共赢,实现政策统一、规则统一、执行同步,鼓励利用资金、技术成果、品牌入股等方式开展合作。建立完善双方人员共同参与、共商共定的统筹协调机制。合作双方签订共建投资协议和分成办法,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共建事宜。实施跨区域经济核算,合作双方按照权责关系、出资比例等,自主协商划分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数等统计数据,允许新能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资源环境指标在合作地区之间分担。支持探索飞出方包干运营、托管运营产业园区。支持双方探索成立跨区域一体化平台运营公司,承担合作园区土地收储、基础建设、产业招商管理运营、企业服务等职能,增强市场化投融资能力。(牵头单位:发改工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招商服务中心税务局

(十)提升项目落地服务能力职能部门要以节约集约原则支持保障“飞地经济”园区、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加快盘活工业园区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并在全统筹优先安排用于飞地项目建设。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大飞地项目,按照协商的成果按比例分担能耗总量,以此核算能耗强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飞地项目纳入省、市列重大项目建设清单,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产业资金支持。整合提升飞地园区要素资源优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全等各类资金,集中保障“飞地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最大限度满足落地项目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用工等各项要素。(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发改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交运局、住建局、招商服务中心

、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飞地项目布局协调指导,密切配合、加大协作,指导做好跨县域落地项目建设用地、能耗指标等需求落实,支持各)联合用好用足重大招商引资、新能源指标等政策。符合条件飞地项目,由“飞出地”和“飞入地”)协商新能源指标保障配套工作,直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

(二)营造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为企业和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纳入项目管家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加大“飞地经济”宣传报道力度,重点宣传一批推进飞地经济的先进典型,不断放大典型的引领和辐射服务,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大力营造“飞地经济”发展浓厚氛围

(三)强化对接协调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飞地园区”双方互派交流、挂职锻炼以及跨省职称评审互认。发改负责协调飞地项目能耗强度以及纳入省、市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事项等。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领域合作相关办法。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飞地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和全调剂措施。文旅局负责制定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飞地经济”招商引资相关措施。财政局统筹相关财政政策资源,加大对“飞地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会同税务局共同负责落实相关分成让利措施。直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条件的“飞地园区”及其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四)加强督导考核。工信局将“飞地经济”建设发展情况纳入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范围。发改局要会同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飞地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中给予适当分值奖励。各)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飞地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将“飞地经济”与强县域行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紧密衔接、协同推进,建立本级“飞地经济”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飞地经济”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