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拟定了《静宁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4年9月6日共计征得意见建议5条。
工业园区管委会:1.建议取掉工业园区,将工业园区集中供暖纳入城区统一管理。
县人社局:1.建议将供暖时间提前至10月21日。
理由: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县降温时间早、冬季持续时间长且寒冷干燥的气候特点。
县自然资源局:1、第六条:修改为:根据《静宁县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城市更新行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供热专项规划应由执法局负责编制…..…依据《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第七条:修改为:….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依据《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第八条:第三段修改为:改建后停用的原锅炉房应根据《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论证调整,改变用途的,需征求自然资源部门和供热主管部门意见。
经综合研判,再次会商讨论,我单位认为以上相关单位所提意见建议科学合理,与县情实际、工作实际相符,予以对部分意见建议采纳使用。
特此说明。
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