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静宁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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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3-10-08
文号
废止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静宁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在2023年10月17日18时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743400。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282162251@qq.com。

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8日


  

静宁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发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3659”和县委“4556”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静宁。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50万立方米。

2030年,全县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科技支撑降碳能力明显增强,美丽静宁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37%,森林蓄积量在2025年基础上增加50万立方米以上,力争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目标。

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资源能源高效率利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强规划支撑保障和衔接协调,确保全县各领域、各行业、各重点企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局等)

(四)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按照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以综合能源、先进制造、文旅康养“三基地”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农业精品培育示范区“两区”创建为重点,紧扣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加快构建有利于全县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五)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全民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低碳发展认知认可度,凝聚社会共识,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三、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六)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优化能源功能布局,提升能源保障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平衡容载比,形成110千伏主干线路供电,持续开展配电网和农网改造,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高城市中压配电网互供转带负荷能力和装备技术水平,提升电力综合保障能力。立足我县丰富的风光资源禀赋,有序发展光伏和风力发电,建成威戎100MW光伏发电项目。整合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以及农村居民等屋顶资源及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依托中贵线输气管道、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加快重点乡镇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初期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七)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控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做好产业布局、能源规划、重大项目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环境容量等政策要求的衔接,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落实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项目优化配置。强化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项目审批管控和能耗置换工作要求,健全节能监察机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监察和执法,增强节能监察的约束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八)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等)

(九)加快清洁能源取暖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乡镇,大力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供暖锅炉全面排查,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推进供暖清洁化。规范运行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和配送网点,确保优质煤、洁净煤配送全覆盖。加强散煤管控,严查煤质不符合要求的煤炭,强化煤炭销售和使用环节煤质抽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十)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完善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直购电交易,鼓励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证书交易。全面落实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新增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能源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加快推进有利于节能的电价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平凉供电公司静宁分公司等)

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一)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坚定不移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以节能降碳为导向,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快推动化工、新材料等行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领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制造发展,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培育绿色流通主体,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加强快递包装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生产型服务业、生活型服务业、新型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十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立足优势锻长板、找准弱项补短板,持续提升静宁苹果、平凉红牛、特色蔬菜、绿色建材及智能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等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优势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标志性低碳产业链、国内领先的特色产业集群和品牌产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等)

(十三)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监管。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拟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的论证,加强新建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管理,对标能效标杆水平,严格落实节能、环保准入标准要求,严禁建设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从源头和入口形成有效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行业能耗准入和碳排放控制阀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五、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十四)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建设智能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合理配置各类运输方式,提升数字化节能降碳能力,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配合做好定西至平凉铁路静宁段建设,提升我县与中东部地区的通达水平和联通效率。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强化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合,推进公路货物运输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货运组织效能。(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

(十五)推广低碳交通工具。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保有量。积极推动城市公交、一般公务车辆新能源化替代,推广应用电动重卡,引导社会车辆新能源化发展。积极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在公路服务区、城市停车区等公共区域配建充电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化布局。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十六)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加快美丽公路、城乡绿道网等建设。持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城市停车场、首末站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共享单车等投放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和环境治理,持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水平。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六、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十七)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生态绿地和景观廊道建设,打造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提升固碳释氧能力。在城乡建设各环节全面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合理规划城市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绿色建造,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倡导低碳生活与绿色消费,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创建绿色乡镇、绿色社区,实施乡村绿色建设行动,促进县城、乡镇、村庄融合发展,提升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十八)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坚持技改与创新并举,依托煤矸石、红粘土、石料等资源优势,开发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复合砌块等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建成麻峡建筑石料用砂岩矿绿色开采利用项目。引进与绿色建材、机械制造等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建设建筑垃圾及固废物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建成节约资源、低碳生产的建材产业集群,加大新型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建筑业新型墙材使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十九)持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程实施,加快推进城乡接合部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鼓励乡镇供暖锅炉“煤改电”,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低碳供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七、稳步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二十)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落实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分区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积极推进葫芦河源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完善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城市绿地体系建设,稳定现有森林、草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维护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稳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二十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坚持系统观念,实施林地草地保护建设、水土保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山水林田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矿山生态修复能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封禁保护,开展植被保护和人工辅助造林,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推进农业生态技术、增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提升生态农业碳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八、完善绿色低碳促进政策机制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发展路线图,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绿色低碳技术需求,科学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实施“归雁工程”,积极引进培育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军人才及团队。鼓励恒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节能降碳科技创新平台,深入探索低碳减排路径。(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等)

(二十三)提升绿色低碳治理能力。及时修改完善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制度,加快提升全县重点企业、产品的绿色竞争力。严格执行国家、区域、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报告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强化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

(二十四)深入落实财税价格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加大县级财政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等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增加绿色低碳产品市场需求。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切实发挥节能减排降碳倒逼作用。加快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推进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等)

九、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县委、县政府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开展先行示范点,积极探索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加强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事项的统筹,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单位牵头落实我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碳中和工作谋划,定期调度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及时报告遇到的重大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有效衔接。

(二十七)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地推进碳达峰。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举措,全力推动落实,自觉为全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二十八)严格监督检查。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