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静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引导全社会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静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6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743400。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313767638@qq.com。
静宁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附件:《静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