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静宁县委、县政府派出机关,行政性质,规格为副处级。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园区的贯彻执行,坚持和加强党对静宁工业园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园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做好宣传思想、组织引领、统一战线、社会信访等工作,领导统筹群团组织。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工业园区行政管理有关规定。
(五)依据《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静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六)负责园区各类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能耗、环境标准等入园条件的审查审核工作。
(七)负责园区入园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静宁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等的合规性审查审核工作。
(八)负责为入园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业指导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协调园区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服务园区内企事业单位。
(十一)统筹协调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核心引领区(八里镇、城关镇)和辐射带动区(威戎镇、仁大镇、界石铺镇)做好项目布局、产业协调、基础配套、企业纳统等工作。
(十二)协调入园各类企业(项目)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服务”的原则,实行权益共担、效益共享、齐抓共管。
(十三)协调县属有关国有企业助力工业园区建设,推行“管委会+开发运营公司”模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研究决定园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十五)完成省、市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静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招商融资科、应急管理科、生态环境科。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梧桐大道西侧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743400
办公电话:0933—2528288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马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