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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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静宁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1-07-06
文号
废止日期

  静宁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开展全县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县、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本县进行对比研究。

  (三)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项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资料。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城乡划分清查、区划代码清查、有关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及小康监测,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健全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和评价体系。

  (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负责本级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维护本级统计系统网络运行平台和统计网站,维护更新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综合数据库。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农村统计股、县统计执法监督队,下设县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95号 

  联系电话:0933-2521455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