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机构
静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5-06-24
信息名称
静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静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文化馆、图书馆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机构规范运行,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产业投资计划编制和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等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十)指导、规范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利用。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文旅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县文旅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股)、文化和产业管理股、体育管理股、广电管理股、旅游管理股、文物管理股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成纪文化街9号(成纪文化城院内) 

邮政编码:743400 

办公电话:0933-252123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吕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