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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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8-10
文号
废止日期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办下发的《静宁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静办字〔2019〕101号)文件规定,县医保局主要承担着以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市级和县级合作交流。

内设机构: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股(政务服务股)、医保监督管理股。

通讯地址:甘肃省静宁县城关镇人民巷19号

邮政编码:743400

办公电话:0933-265008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