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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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
2020-08-13
文号
废止日期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药品增补目录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务服务股)、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和中医药管理股。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北环路134号。

  邮政编码:743400

  办公电话:0933-252106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