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索引号
所属主题
三农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8-16
文号
静政办发〔2023〕80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静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静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立足全县实际,科学谋划论证,特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按照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构建“五统一”管理新体制。实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财政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抓一块田、共谋一碗粮的工作合力。

(二)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对接国土空间、农业农村、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以粮食综合产能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基本遵循,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相协调,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在光热水土条件有优势的永久基本农田、大中型灌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四)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水定地、以水定产,推进绿色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田块规整、灌排通畅、宜机化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创新驱动,协调发展。强化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鼓励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锤炼新机制,把创新引领的理念落实到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促进高标准梯田、高效节水灌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快速发展。

(六)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农田分布、地形地貌特点、产业发展、规模化耕种要求,合理确定连片规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推行流域化整体建设,鼓励采取整体统一设计、分期实施、集中连片、区域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连续性、系统性的规模化建设。

(七)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监管与评价机制。实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开展项目监督评价和检查考核,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确保建设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八)依法严管,良田粮用。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确保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

三、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集中力量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高效、集中连片、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使之具有耕地质量高、资源利用效率高、抗灾能力高、产出能力高的优势,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同步实施、一体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县粮食产能,稳定保障全县粮食产量26万吨以上。2021—2025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19.8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48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18万亩。2026—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9.5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14万亩。到2030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8.69万亩;改造提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32万亩。远景展望到2035年,通过持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四、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待建项目区域特点和农田存在的问题,配套实施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针对性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1.田块整治工程。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水平、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在丘陵沟壑区因地制宜修建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

2.灌溉与排水工程。按照旱、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碱)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灌和微灌、膜下滴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机井标识、灌溉计量设施,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

3.田间道路工程。按照方便生产,适应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田间道路与当地路网连通,与沟渠及林带结合布置,密度合理,尽量减少占地面积。整修和新建田间道路(机耕路、生产路)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田间道路建设密度、宽度应能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要求。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生态脆弱、大风和沙尘影响严重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对风沙、水土流失等影响严重区因害设防,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和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

5.农田输配电工程。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6.其他工程。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推广免耕少耕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为重点,提倡大力施用腐熟农家肥,推广增施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秸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绿肥种植,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调整优化土壤碳氮比,优化土壤结构,增强耕地保土、保水、保肥和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的能力。

1.土壤改良工程。采取秸秆还田、增施腐植酸肥料、生物有机肥、种植绿肥、保护性耕作、深耕深松、施用土壤调理剂等措施治理板结、盐碱土壤。通过掺沙、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良过沙、过黏等不良土壤质地,改善耕层土壤团粒结构和土壤性状。

2.障碍土层消除工程。根据土层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障碍土层消除方案,综合采用深耕、深松、混土、客土等工程措施,对犁底层、砂砾层、黏磐层等障碍土层进行改良治理,消除障碍土层对作物根系生长和水气运行的限制,满足农业种植要求。

3.土壤培肥工程。高标准农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通过施用腐熟农家肥、商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和秋冬闲田种植绿肥翻压还田、秸杆还田、轮作休耕、适量配氮磷钾无机肥料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肥力水平。

五、建设分区及建设任务

(一)建设分区。依据县域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河流水系状况、土壤植被类型、土地利用条件、农业耕作制度等因素,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的原则,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西北部梯田建设区、中部灌溉建设区和中南部改造提升区3个类型区。

(二)建设任务。2021—2030年,全县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34.96万亩。项目涉及甘沟镇、灵芝乡、四河镇、威戎镇、古城镇、原安镇、细巷镇、三合乡、曹务镇、司桥乡、界石铺镇、红寺镇、治平镇、仁大镇、贾河乡、八里镇、城川镇共计17个乡(镇)。其中,新建高标准梯田项目18.64万亩,涉及甘沟镇、威戎镇、古城镇、原安镇、细巷镇、三合乡、曹务镇、司桥乡、界石铺镇、红寺镇、治平镇、仁大镇、贾河乡、八里镇、城川镇15个乡(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32万亩,涉及甘沟镇、红寺镇、细巷镇、司桥乡、界石铺镇、曹务镇、古城镇7个乡(镇);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万亩,涉及原安镇、细巷镇、界石铺镇、四河镇、灵芝乡5个乡(镇)。

六、投资测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测算。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总需求5.71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5.139亿元,市县级财政及社会多元化投入5710万元。

(二)资金筹措。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主要以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为主,在县级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为使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达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争取更多的县级配套及县级多元化资金,以满足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达到国家标准。

七、效益评估

(一)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生长条件,最大限度提高粮食产量。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灌溉工程实践结果,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能力亩均提高100公斤左右。建成后的高标准梯田和其它高标准农田亩均增收节支300元以上,高效节水农田省工、节水、节肥、节药等亩均增收节支400元以上,农业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项目完成后,将形成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通过田块整治、改善灌溉及耕作条件,农业机械化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加速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扩大土地流转面积,增加农民收入。

(二)社会效益。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地力等级提高,耕地实现“连片化”和“宜机化”,农户集约化经营有了载体,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供了良好条件。同时,高标准农田能够有效提升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和现代农业技术综合应用,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生态效益。高标准农田通过增施有机肥、农作物秸秆还田,减少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减轻畜禽粪便和废弃物对河流、水库的富营养化,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随着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土流失减少85%以上,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有效控制,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水土资源利用率提高,进一步优化农田生态环境和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有利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立项批复、项目验收、上图入库、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共参与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对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负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制定、计划审批、进度调度、建设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林草等部门和金融保险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与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县审计局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强化规划引领。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平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指导,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构建,规划重点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社、项目和地块,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符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与农业农村、水务、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在规划实施中期,县上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提高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管护资金,切实保障各项政府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标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四)加大科技支撑。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研究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盐碱化、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问题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强化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制度,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