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所属主题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7-25
文号
静政办发〔2022〕67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各单位:

《静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静宁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互联互通、便民惠民的新时代社区服务新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意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平凉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静宁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党领导社区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引领和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比例不断提高,分别达到了91%和95%。党建工作与服务工作同步推进,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2.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全面加强村(居)委会班子建设,开展了全县第九次村委会、第六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县24个乡镇333村7个社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出了一批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村(居)委会班子,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推进脱贫攻坚、服务党员群众、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能力进一步提高。

3.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建城市社区服务站7个,农村社区服务站12个,覆盖率分别达到71.4%和100%,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日趋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4.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普遍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办理更加便捷。大力发掘各类资源,降低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出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67家,设立党组织55个。

5.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优选机制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持续提升薪酬待遇保障水平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村级干部后备库建设,城市社区联合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招聘专职工作者13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数量稳步增加。

6.社区服务载体创新力度加大。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抓建完成继红村、李堡村、吴庙村等6个省市县级社区治理示范点,在八里小山积极探索“党建+互联网”模式,开发了集党建、红黑榜、便民服务、村民说事、网格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村(居)民大管家”平台,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说事办事点对点、好事坏事人人评、社区事务全参与、买菜购物少花钱、信访反馈不跑路、治安管理全在线的现代化社区管理服务目标,被平凉日报等多家媒体和部门网站广泛宣传报道。

(二)面临形势。经过“十三五”时期的接续奋斗,我县已站在新的发展节点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和条件进一步凸显。但与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相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党建和社区服务深度融合还不充分,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服务机制仍不健全,信息化发展不够均衡,服务人才支撑亟需加强。“十四五”时期,必须立足我县所处的新发展阶段,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拓展势能、增添动能、发挥潜能,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聚合力,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为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静宁贡献力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强化精准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强化多元共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强化协调推进,坚持因地制宜、不断强化分类指导,坚持数字赋能、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目标

2025年末,党建引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逐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专栏1“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50%

80%

预期性

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3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10%

预期性

4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26平方米

≥30平方米

预期性

5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6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5人

18人

预期性

7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60%

预期性

注: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村(社区)层面建立的,面向村(居)民提供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境、法律、安全等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多功能设施。

2.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服务载体,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社区自助服务。

3.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供给短板为突破口,有效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协同联动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1.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突出党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压实乡镇(城市社区)党(工)委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党(工)委牵头、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社区党建网格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支持社区事务、统筹协调和凝聚骨干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下沉到村(社区)报到,有效为群众开展服务。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城市社区)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统一领导。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与社区的互动交流,建立创新议事协调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约束作用。

2.构建多方参与格局,促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和机构,整合为民服务项目和资源,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提升村(社区)服务效能和品质,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完善并落实激励政策,积极推进“五社联动”(五社即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努力提升社区服务的多元化、多样化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丰富便捷的生活服务。推动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将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向社区居民开放。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群众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广泛参与社区服务,积极开展自我服务。

专栏2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在乡镇(城市社区)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到2025年底,乡镇(城市社区)社工站基本实现全覆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3.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推进城乡社区互联互动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坚持“四议两公开”,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抓好协商成果督促落实。选择和吸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协商代表,参与协商基层重大决策事项,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制定形成协商目录清单。搭建议事协商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师生、驻区单位、社区居民群众成为城乡社区共建伙伴,推动城乡社区信息共通、阵地共用、文化共融、服务共享。创新议事协商方式方法,培育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品牌

专栏3深化城乡社区党建引领和多方参与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计划。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党群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突出党建引领,遵循“全面开放、为民服务”布局思想,坚持门头招牌、服务标识、准入事项“三统一”,进行党群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强化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扎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后续工作,规范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新乡贤研究会等自治组织,到2022年底,实现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100%。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当选村(居)“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回头看”,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确保班子的纯洁性。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落实《村务公开规范》,防范涉黑涉恶人员插手干预村级事务。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自治制度,帮助群众树立正气,增强同黑恶势力斗争的勇气。

5.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规范基层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持续推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制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6.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五社联动”。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和社会服务企业的支援作用,建立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7.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围绕居民服务、公益慈善、平安建设等内容,扶持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8.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在乡镇(城市社区)设置面向村(社区)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面向社区居民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9.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以八里镇小山村议事协商模式为引领,积极推行村级议事协商创新活动,挖掘和培育符合地方实际的社区议事协商品牌并推广。

(二)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1.强化为民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升级提高政府资源使用效率,盘活民间资源,拓展社会资源,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充分享有优军、文体、应急安全等服务。着力加强社区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供给力度,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到2025年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全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30%,所有社区至少建设一所综合养老和助残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加强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进教育扶贫,设立村(社区)教育学习点(站),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点比例达95%和85%。每个乡镇(城市社区)至少培育孵化1家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动员参保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村(社区)卫生、医疗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建立社区未就业人员信息档案,拓展就业创业空间,优先为事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及其他未就业人员提供服务,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巩固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救助、教育、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配置。

2.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打造社区便利生活圈完善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实现政务代办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到2025年底,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城市社区)社工站、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推动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服务进入城乡社区,合理布局线下网点,推行线上服务。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持续强化养老、日托、优抚、风险防范、医疗卫生等服务方面的便利程度,扩大便民惠民服务覆盖面。鼓励开发便民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网上扶贫馆等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产品流通、销售和农资供应等综合服务,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效率。

3.强化安民服务功能,共同创建平安社区加强村(社区)平安建设,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大力发展治安中心户长、平安志愿者、楼栋长等群防群治力量,织密织牢治安防控网,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定期面向居民、驻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居民有序参加村(社区)减灾应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巩固充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八五”普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扩大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律师公证等服务的覆盖面,强化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服务,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和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和街道办。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下沉村(社区)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全面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加强居民诚信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民族团结,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族群众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专栏4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村(居)委员会基础作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驻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乡镇(城市社区)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应用于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底,乡镇(城市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到达50%、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建设,力争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基本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服务力度。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活动。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社区逐步配建“法律之家”,2025年城市、农村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60%、30%。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所有村(社区)至少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和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服务。

15.社区诚信宣传教育行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普及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

16.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行动。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大力整治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通过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努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1.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实现社区服务有效辐射根据社区的形态、功能、产业基础、服务重点、经济状况等要素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科学布局新建社区,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合理确定社区规模,以每个社区服务辐射居民不超过3000户为原则,探索实施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社区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规划、建设和改造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便利新需要。按照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百户,社区活动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并配建相关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系统化升级,开展适老化改造、消防安全整治,助力推进城市更新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升级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建设短板,逐步推进分级分类规模确定和功能建设,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底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依据养老、托育、助残要求,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托育服务机构、教育服务机构优先在学区建设。优化乡镇(城市社区)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居民小区服务点服务功能和事务范围,促进服务功能差异互补、服务内容衔接配套。提升城市社区空间利用效率,精简整合并综合利用办公空间,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空间,增加社区居民活动空间,减少空间浪费。合理规划并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专栏5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2.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扩建、新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满足服务群众需要。

3.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2.创新社区服务机制,提升社区服务综合效能完善社区服务统筹机制,以县为单元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服务的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建立并不断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推动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和政务代办服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完善社区服务即时响应机制,加强社区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的特殊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服务需求。创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保证疫情防控社区常态化管控与应急响应、应急服务有效衔接,筑牢群防群控、稳防稳控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社区管控措施到位,提高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支持措施,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探索完善社区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积极回应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了解居民需求、梳理需求清单,精准匹配社区居民需求。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升自我服务水平。

专栏6提升社区服务综合效能行动

1.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民政部门定期开展社区服务相关满意度调查,及时、系统了解社区居民所思所想所盼,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组织开展优秀社区服务案例征集活动,以示范引领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能。加

大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荐上报社区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

2.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办要求,积极发挥民政职责,指导城乡社区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

3.配合开展专项行动。民政部门联合应急、住建等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治理消防通道、楼内安全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日”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教学、经验展示等方式,用鲜活社区工作案例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

(四)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1.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有效促进服务智能化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乡镇(城市社区)普遍覆盖、向村(社区)广泛延伸,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特别要完善民生信息动态管理系统,掌握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加强社区社会救助工作,防止脱贫对象返贫。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建设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多样化服务格局。

2.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积极建设智慧社区完善“互联网+社区”机制,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充分运用5G、互联网、智慧广电、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整合社区人、地、房、物、事、情、组织等信息,统筹社会治理、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等资源,促进社区各项服务供需对接。协同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乡村和智慧社区建设,依托大数据和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基层公共服务环境,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丰富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供精准推送的服务项目。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应用程序,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通知发布、服务预约和商品配送等功能。提供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运用微信、政务自助终端等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格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专栏7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综合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智慧安防小区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以乡镇(城市社区)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积极探索推行无人物流配送系统。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五)壮大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完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社区服务半径,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到2025年末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组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进招聘、培训、使用、奖励、考评等制度化建设,建立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加强社区专业人才配备,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人才。

2.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加强社区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分级培训体系,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支持职业学校开设社区服务相关专业,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

专栏8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将村(社区)干部全部培训一遍。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社区工作者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途径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管理,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逐步建立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培训,将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掌握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靠实工作责任,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突出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订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经费统筹纳入县政府年度预算,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相关服务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健全法制体系。深入落实法治静宁建设要求,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良法善治保障社区服务良性发展。全面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质量。落实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相关标准和推进社区服务相关认证,组织开展社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建立完善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社区服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标准化建设,促进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终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县上将对各乡镇(城市社区)开展监测评估,动态监测重点任务进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各乡镇(城市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挖掘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民政局。县民政局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做好跟踪督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