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静宁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部分乡镇规划调整的请示》(静自然资发〔2020〕146号)文件收悉,经县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静宁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部分乡镇规划调整的意见。由你局牵头负责,加强与相关乡镇、部门的衔接配合,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标准,做好各项规划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及时研究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科学有序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镇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