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静宁县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和《静宁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静宁县委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静宁县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
为全面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甘肃省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践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公平共享、开放创新、特色鲜明的全省教育强县,制定本规划纲要。
第一章 发展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转变的必然回应,是补齐短板提升教育品质、强国富民的必然选择。
一、新时代全县教育发展基础
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全县教育基础条件不断改善,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师队伍建设长足发展,教育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学生发展更加全面,教育公平保障更加有力,教育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充分凸显,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水平逐步提高,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截至2019年底,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3.3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2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34%。
二、全县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当前,全县教育发展水平与教育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相比还不平衡、不充分。一是基础办学条件改善亟需优化调整。学前教育方面,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普惠性民办园条件仍需改善,“择园热”问题依然存在。义务教育方面,城区学校承载能力与群众渴望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学校办学设施不完善,村小学及教学点布局分散,生源逐年减少,教育成本大。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图书馆、科技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语音教室等现代化功能室建设和师资配备与新高考背景下走班选课教学的要求存在差距。职业教育方面,实践实训设施设备不能很好满足市场用人多样化需求,仍需进一步完善;有效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尚不健全,不能满足新时代全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特殊教育方面,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必要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无障碍学习生活环境改善仍需加强。二是城乡学校生源变化趋势仍在延续。由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民群众追求优质教育资源的愿望日益强烈,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家长在城区购置固定房产或从业务工,从而将子女送入城区学校就读,导致城区学校生源人数逐年增加,农村学校生源人数逐年减少。同时,随着县城高城寨、西关、新城、南关、东关等区域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城区常住人口和城区学校生源必将大幅增加,城区学校尤其是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将面临巨大挑战。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仍需不断优化和加强。受编制、招聘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全县每年通过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式补充教师数量不足。同时,近年来通过“特岗”、省选“三支”、县选“四支”及民生实事项目考录入职的教师数量较多,所学知识与教学实践需求不一致,综合素养整体偏低。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学历水平普遍较低,研究生人数较少,新高考背景下教师数量储备不足。四是现有办学体制机制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特别是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农村小学布点分散、学生人数少,按照班师比和课程开设配备教师,导致教师需求量大。一方面,造成教育教学资源浪费,给乡镇教委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学生人数少,严重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任务仍然艰巨。
三、全县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举措。全国教育大会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和总体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磅文件,顶层设计的密度和力度、教育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都是空前的。省、市从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对教育科技的需求、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比以往更为迫切。同时,我县正处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处在转型升级、整体提升的关键节点,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坚持不懈抓好教育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全县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紧紧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工作目标,普及学前教育、均衡义务教育、提升高中教育、壮大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公平共享、开放创新、特色鲜明的全省教育强县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科技支撑、文化引领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思路
坚持以德为先、全面发展、面向人人、终身学习、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不断巩固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呼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展“起点公平、整体提升、特色鲜明、资源共享、开放创新、服务惠及”的教育,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强劲动能。
起点公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改善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均等的教育权利、公平的教育机会和公正的教育评价。
整体提升。以立德树人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遵循育人规律和办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坚持“五育”并举,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成就每一名受教育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实现教育质量品位整体提升。
特色鲜明。聚焦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的纵向贯通和横向衔接,在系统推进的同时抓重点、攻难点、增亮点,着力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驱动力、稳定力,发挥好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资源共享。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步伐,构建适应5G技术的教育网络,综合运用“互联网+教育”新技术新模式,创建信息化时代办学新机制,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
开放创新。传承优势,更新观念,统筹用好各类资源,搭建开放共享的国内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借鉴教育发达地区经验,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开放,拓宽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渠道,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
服务惠及。完善教育保障服务体系,加快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全覆盖,实现标准化、均衡化、优质化,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可选择的教育,让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教育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教育公平和质量保持高位,教育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更为丰富,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总体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目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35年,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全面覆盖,形成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幸福从教、家长放心信任、社会普遍支持认同的良好教育生态,基本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智力支持的需求,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实现优质普及。统筹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建成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质量进入全省前列。
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为学生成长成才打下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职业教育实现提质培优。构建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优化专业设置,完善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技能本领和就业质量,紧盯县域产业和市场需求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纵向对接、横向沟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形成社会人口全覆盖的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立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大教育链”。
特殊群体享受公平优质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激励、监督和保障机制,建立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基础教育命运共同体,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依法共同参与教育治理的新格局,实现教育管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主要预期指标
单位:%
指 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5年 |
2035年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3.32 |
94 |
96 |
>96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27 |
97.5 |
>98 |
>98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2.34 |
95 |
97 |
98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73 |
75 |
80 |
85 |
学前教育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
60 |
62 |
65 |
96 |
义务教育专人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72.9 |
75.6 |
82 |
96 |
新增劳动力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比例 |
70 |
75 |
80 |
86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9.8 |
9.9 |
10.3 |
11.1 |
第三章 发展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教育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教育现代化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在教育战线落地生根。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静办发〔2020〕17号),坚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工作,推动党员干部和教师深入理解和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精髓,抓住根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推进教育现代化结合起来,与解决各级各部门各学校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在工作实践中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答好“什么是教育”“为什么办教育”“为谁办教育”“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的时代之问。
(二)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丰富教育教学形式,突出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把牢意识形态正确方向,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让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三)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同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思政课建设。发挥思政课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理论资源和精神营养。
二、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普及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推动基础教育各学段均衡协调发展,推动各类教育内涵优质提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幸福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四)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突出德育实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强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加强未成年人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价值引领和管控。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育人功能,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和法治意识教育,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提升智育水平,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坚持“以学习为中心,为学习设计教学”的理念,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持续加强教师阅读指导能力和学生阅读兴趣培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优化学生课外作业设计,坚决防止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体育课,科学安排学生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让义务教育每位学生掌握1-2项、普通高中每位学生掌握1-3项运动技能。大力推广普及型体育运动教育,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加强学生视力健康监测,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增强美育熏陶,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不移地加强社团活动,动员学生全员参与,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鼓励引导学校探索构建“大美育”课程,加强美育学科渗透,真正实现“寓美于教、以美育人”,让学生自信、有尊严地健康成长。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把劳动教育课程化,让劳动教育进课表、进教学规划,有目标、有内容、序列化,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确保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强化家校联系,督促指导家长给孩子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积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和辖区志愿服务,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和尊重一切劳动者的意识。
(五)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统筹配置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园、规范扶持民办园、落实小区配建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鼓励幼儿园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以儿童生活为教学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的科学保教活动,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科学保教体系。采取城乡结对帮扶措施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园水平,让更多的幼儿园提质量、上等级,不断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六)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解决好城区学校“挤”、乡村学校“弱”的问题。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转向优质均衡,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质量。
(七)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和结构,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探索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模式,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发展格局。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融通机制,探索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推进适应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改革需要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评价方式的转变,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
三、发展高水平现代职业教育
推动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发挥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作用,提升职业教育的人才支撑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和《静宁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配置。支持县内职业学校与省内外高等院校沟通衔接,深化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等人才培养模式,落实职业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探索在县内职业学校试点开设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推进“1+X”证书试点。鼓励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九)推动产教融合深度发展。构建职业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支持县内职业学校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领军人才、能工巧匠、高校教授兼职任教,与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服务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学研联盟基地等,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参与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十)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合理调整县内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鼓励、支持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有需求的群体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全面建立职业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支持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
(十一)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构建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重、就业与升学兼顾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建立企业用工技能标准、证书标准体系,将职业院校毕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企业招聘用工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下岗职工、退役军人等有需求的社会群体接受职业教育,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强化受教育困难群体政策帮扶,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公平的教育。
(十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基础教育学段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十三)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规划、同管理、同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规划、监管、服务,保障办学自主权,防范办学风险,完善退出机制,推动民办学校依法办学,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四)着力推进特殊教育。根据人口规模和流动变化趋势,科学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布局。加快发展残疾幼儿学前教育,鼓励兴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发展融合教育,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在学生培养、课程建设、职业训练等方面的合作和相互支持,健全送教上门机制,提高送教上门质量,确保中重度残疾学生享受基本教育。加快发展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积极衔接高校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就学,努力使残疾学生掌握生活技能,促进残疾学生更好融入社会。
(十五)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健全更加精准的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奖助学金制度,提高资助水平和精准度。加大城镇学校建设力度,增强城镇学校容纳能力,加快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完善政府主导的留守儿童家庭—学校—社区支持体系,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推动专门教育工作,建设专门学校,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
五、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为全体公民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十六)健全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加强继续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公民终身学习的服务和保证体系,健全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价机制。加强普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融通衔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形成全民积极向学、随时随地可学的终身学习制度。
(十七)完善终身学习资源供给。支持县内职业学校建设开放大学,建立学分银行,完善社区学习中心和村民学校等社区教育网络,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群终身学习的需求。吸引、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办好继续教育,为县域全民终身学习提供补充和支撑。深化“互联网+教育”模式创新,加快数字化网络平台、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进度,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十八)建成学习型社会。大力弘扬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建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融通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促进公民综合素质显著提升。
六、深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教师是教育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着力构建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九)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坚定教书育人信念,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恪守学术道德,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十)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依托省上实施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以及国家东西协作、省部共建等战略合作机制,广泛宣传,引导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积极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定向培养高层次、高水平师资。
(二十一)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健全教师发展培训体系,支持教师海外、省外研修访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比例,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扩大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加大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二十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编制统筹,师随生配”的方式,拓宽师资补充渠道,优化教师结构。完善教师资格准入、注册、考评和退出制度,提高入职标准。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职级制度,探索年薪制、任职绩效制等分配方式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十三)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县域内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改革各类学校分配制度,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吸引、鼓励教师到乡村和薄弱学校任教。
七、构建教育信息化共享融通新体系
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
(二十四)构建教育信息化共建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推动校企间、区域间、校校间广泛合作。建立教育信息化技术体系,支持企业和学校争创省级教育信息化服务实践基地和战略研究机构。建立教育信息化服务合作交流机制,引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先进技术,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二十五)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系统。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储存和记录教育主客体学习经历等信息,建成覆盖全县教育系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教育基础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和互通共享。推动管理信息化与教育教学创新的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教学方式重构,教育管理流程再造,构建覆盖学生、教师、教育机构及保障条件等在内的教育云服务系统。
(二十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向技术创新发展转变,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应用,建成适应信息化教学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鼓励教师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等信息化手段,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深入互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八、形成内联外通的教育交流合作新格局
聚焦省上确定的“巩固东连、向西为主、深耕南向、促进北拓”的发展定位,大力支持教育对外交流,努力提升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二十七)完善教育对内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支持和鼓励各类教育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争取政策支持,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等赴国外高水平学术机构访学交流。支持县内学校通过对口支援等合作平台开展合作交流。鼓励职业学校与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对接,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中小学开展文艺演出、交流比赛、访问友好学校、参加夏(冬)令营等开拓学生视野、有益学生成长的活动。
(二十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专门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符合国际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的教育培训,面向国际劳动力市场培养大批实用型人才。适当扩大中小学研学游学规模,培养学生国际意识与国际交流的基础能力,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推动跨文化交流。
(二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完善合作办学与联合办学模式,用优良的环境平台和体制机制吸引教育发达地区人才来我县任教。健全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静宁籍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三十)提升静宁教育影响力。坚持“走出去”,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交流合作。致力于建设全省教育强县,树立静宁教育品牌,实现全县教育在全省进位赶超,静宁教育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与教育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缩小。
九、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建成现代学校制度,有效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完善校长负责制、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等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完善学校监督机制,提升学校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十二)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职业学校依法制定现代职业教育章程,加强职业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开展职业学校校长聘任制改革,选拔职业教育行家担任职业院校校长。
(三十三)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理顺党组织与决策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董(理)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加强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建立和规范民办学校监事制度,健全民办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和管理学校的制度。
第四章 改革任务
一、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
(一)提升政府对教育的管理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严格履行教育管理权责,科学界定相关部门在教育治理中的职责权限。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行“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学校治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构建教育领域法规制度体系,打造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法规、规划、标准的引导机制和调控作用,推动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科学发展。
(二)科学配置公共教育资源。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能,加大对县域内教育的统筹,健全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教育、科技、文旅等部门联动机制。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针对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和城市开发建设,统筹考虑教育用地需求,保证教育用地指标,优先将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并联审批。建立公共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科技、文化、 旅游、体育等公共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三)强化教育督导制度。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制度,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督学队伍,不断提升教育督导水平。健全完善督政、督学、监测、评估标准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结合、督导与检查衔接、监测与评价并重,统筹协调教育督导、教育决策与教育执行,形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督导体制机制。
二、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四)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校外教育有机结合。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情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程,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
(五)健全学生全面发展长效机制。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指导开展家庭教育,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推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和超重比例增多的状况。加快建立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健全预警防控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及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和体系。
(六)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护幼儿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深化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以学生为主的新型教学关系,推行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以及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健全职业教育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机制,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借助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等机遇,培养更加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深化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改革
(七)完善德育标准体系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为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将立德树人贯穿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明确不同学段的德育要求和内容,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的德育标准体系,合力构建内容序列化、形式多样化、资源社会化的全方位校内外育人共同体,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八)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加强中小学课程建设,建成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围绕学生发展目标,加强核心素养培养,运用综合素质评价手段,推动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法治教育课程一体化建设。重视人文教育,加强学校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体育美育劳育等课程的实施。充分挖掘地域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形成与国家课程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地方课程体系。
(九)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标准,明确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儿童发展和科学保教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业质量标准和体质健康标准,坚决制止以升学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对接行业标准、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提升职业教育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各学段教育特点,制定完善师资配备、生均拨款、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等资源要素标准,健全办学条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十)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同步招生办法。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模式。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依托省属高等学校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培养有特殊才能、特殊贡献及拔尖创新的人才。
(十一)完善学校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以提高质量为目标,针对专业指导、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考试评价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指导性规范,建立全过程、全方位人才培养质量反馈监控体系。建立学术诚信机制,规范学术评价,遏制学术浮躁现象,打击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腐败,营造学术研究良好生态。建立更为完善的高中教育入学、考试、毕业管理制度。
(十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坚持分类评估、动态监测原则,开展常态化人才培养质量跟踪监测。建立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改进机制,健全质量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逐步健全监测结果与资源投入挂钩机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质量监测工作,组建县级质量监测机构和队伍。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全县各级和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教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管理干部。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关心教育、熟悉教育、研究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根本要求,切实将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加强学校党组织体系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优先落实教育投入,严格履行省上划分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省上规定标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测定和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分担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以下简称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在保障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计提的教育资金仍有富余的,可以将教育资金用于城市基础教育的上述相关开支。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强化征收管理,明确收费用途,确保收入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教育,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提高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教育的比重,支持职业学校开展有偿社会服务。
三、完善高端人才保障机制
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号召海内外高科技人才投身静宁开发建设,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为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储备使用等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搭建事业留人平台,健全引进人才专业发展分配激励保障政策,配套落实子女上学、亲属就业政策,积极营造拴人留心环境。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引导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激活和释放人才发展活力。全力打造人才洼地和创新高地,吸引有志教育、心系西部的高层次人才扎根服务静宁。
四、健全推动落实机制
把教育同各项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机制。建立协同规划机制,将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协同规划与协同实施,将教育现代化推进情况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滚动编制周期性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重大政策,谋划重大工程项目,持续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五、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完善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事故处理,建立保障学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弘扬教育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促进社会公众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成才观。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静宁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3年)
为实现《静宁县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标准化建设、整体性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总思路,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打造特色”为总抓手,着力深化教育改革、激发内生活力,着力强化内涵发展、彰显特色优势,着力促进机会公平、提高发展质量,奠定建设公平共享、开放创新、特色鲜明全省教育强县的坚实基础,为加快建成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着眼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迫切需要,筑牢教育发展根基。对标国家和省、市、县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科学谋划、系统实施,不断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和水平。
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准确把握新时代全县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聚焦教育现代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点带面,统筹各种资源要素整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瞄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解基础条件约束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依法推进,公平共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和优质教育需求,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社会。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开放性、协同性、融合性全面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公平共享、开放创新、特色鲜明的全省教育强县基本形成。
——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线上与线下教育相互配合,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良性互动,全景式、数字化、个性化、跨时空教育模式基本成型。
——形成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发展格局。基础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提高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发展水平。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供给更加丰富、优质、高效,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健全科学合理有力有效的教育保障体系。落实“三个优先”,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现教育装备标准化。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配备优质化。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取得积极成效。
——现代教育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教育领导体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和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掣肘难题得到有效破解。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建立。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渠道畅通,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依法共建共治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持续办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开放型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一批科研创新成果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新格局基本确立。抢抓发展机遇,加强同教育发达地区合作与人文交流,不断拓展教育交流合作的空间和领域,稳步提升教育合作质量和效益,加快提升教育品位和内涵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静办发〔2020〕17号),加强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和实践效果的高质量立德树人研究成果。突出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打造一批涵盖不同学校、不同学段、不同学习者特点的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课堂、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2.切实增强德育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把立德树人体现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各方面,贯穿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管理体系全过程。推进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载体衔接、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实施学前教育“育苗行动”,实施中小学德育“固本行动”。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红色基因传承行动和敦煌文化、时代楷模最美奋斗者、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构建中小幼一体化法治体系,不断提升法治教育成效。(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团县委、司法局,各级各类学校)
3.着力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贯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一体化构建包括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在内的德育资源库,形成“大思政”工作格局。配优建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名师支持计划,培养一批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人社局,各级各类学校)
4.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创新教育和健康教育。把学生体质健康、心理健康纳入教育质量监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掌握1-2项可持续锻炼的运动技能。推动校园足球普及。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培养学生掌握1项音乐类表演技能和1项美术类创作技能。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研学旅行、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等活动。指导各中小学制订科技创新教育规划,逐步补齐科技创新教育资源,加强科技创新教育,推动在中小学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责任单位: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人社局、文旅局、科技局、文明办、人武部,各级各类学校)
(二)全面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强化义务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巩固提高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使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5.推进学前教育普惠规范优质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办好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采取城乡结对帮扶措施提升乡村幼儿园办园水平,让更多的幼儿园提质量、上等级,建立全面普及、公益普惠、城乡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到2023年,全县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0%以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使用更加规范。建立健全财政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强化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安全保护、卫生健康、保教质量等工作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级各类学校)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规划要求,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纵深推进大学区、大片区区域联盟教研管理改革,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因地制宜实施“六三”学段制、“五四”学段制、九年一贯制、“3+2”幼小一体五年制等相结合的形式,不断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实现优质均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 序,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县委编办、人社局,各级各类学校)
7.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实施普通高中提升计划,着力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效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升学校承载能力。巩固提升静宁一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成果,加力促进静宁二中、文萃中学探索创新、挖潜增效,加强威戎中学、成纪中学、甘沟中学等农村普通高中基础建设,健全完善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实施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指导意见,增强课程选择性,构建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最新高考综合改革要求,推行选课走班。支持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县委编办,各级各类学校)
8.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改进教学评价机制,科学调整学生学习内容、学习难度、学习时间等。严格按照设置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批制度、年检制度,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多部门、多层级联合监管。构建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信用体系和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失信惩戒行业退出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各级各类学校)
(三)着力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认真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推动《静宁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静宁县职业教育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3年)》《静宁县职业教育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落地,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9.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机制。通过搭建或共享产教对话、产教融合联盟集团化办学、协同创新等省、市、县级平台资源,推动县职教中心、行业企业和绿色产业紧密互动,使专业链对接绿色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与绿色产业协同发展。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与全县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围绕绿色生态产业建成六大产教融合专业(群)(苹果、建筑、数据信息、护理、现代制造、旅游服务),建成3个左右(包括静宁苹果产学研基地、装配式建筑基地和数据商务基地等)生产性实训基地,把县职教中心打造成精准服务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省级以上优质、示范院校,建设3个服务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支持行业企业以多种方式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等活动。支持县职教中心与行业企业联合举办产业学院、培训学院。(责任单位:县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职教中心)
10.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标准。完善职业教育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制度和标准。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教学内容紧跟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使新技术、新工艺、新管理在教学中充分体现。持续推动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研制与实施。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支持社会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开展专业能力培训。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工程,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责任单位:县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职教中心)
11.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充分利用省内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的机遇,督促指导县职教中心做好毕业生升学工作。支持县职教中心打造优势突出、贡献力强的市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双精准”示范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实现“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县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职教中心)
(四)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建设一支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精、育人水平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2.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将准则落实到职称(岗位)评聘、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师风养成,建立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惩戒机制。(责任单位: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13.全面加强培养培训。争取省上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力争在我县建设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者队伍。创新培训方式,加大新入职教师、转岗教师、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托各类培训项目,每年选派10名优秀校长到教育发达地区开展培训。认真实施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骨干教师提升领航计划,打造一流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育一大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职教名师”“陇原工匠”。(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4.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完善教师编制和岗位管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原则,动态调整全县教师。全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乡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方式核定。完善企业行业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的制度,支持职业学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满足职业学校教师供给。推行中小学校(园)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坚持教师职后标准不降。(责任单位:教育局、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5.补齐乡村学校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通过补充、培训、定向培养、定期服务、待遇倾斜等方式,重点加强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工作机制,继续争取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加大农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地理、计算机等紧缺专业教师补充力度。采取公开招聘和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的方式,补充学前教育师资。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将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奖的必要条件。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和配套设施建设,激励乡村教师长期安心从教。(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发改局,各级各类学校)
16.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开展园丁奖等系列评选宣传活动,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县域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乡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化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分配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鼓励教师、教学科研人员通过科技研发、教材研制、成果转化、科研咨询等方式获取奖励性绩效收入。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各级各类学校)
(五)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
17.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质量提升,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基于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推进教学结构变革。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互联网+课程,促进线上线下课程融合,推进课程结构变革,探索新时代课程建设与发展新机制。持续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水平,建设若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课例。(责任单位:教育局、科技局、网信中心、工信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8.推进“互联网+教育”服务创新。继续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形成“校校用平台、班班用资源、人人用空间”的教育新格局,升级换代学校多媒体设备,持续推进学校网络提速增效,构建教育城域网,整合远程教育、直播课堂、专递课堂等教育资源,开放面向全县师生、家长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功能。发展教育信息惠民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实现“一张表管理”“一站式服务”。全面开展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公自动化、督查督办、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绩效管理、视频会议等政务、校务办公应用,实现政务运作高效协同。(责任单位:教育局、科技局、网信中心、工信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19.加快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步伐,构建适应5G技术的教育网络,打造15所智慧教育标杆校,启动并推进静宁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依托省上实施的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试点安装人工智能实验室,开启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应用,推动教育理念、模式、方法等深层次创新改革,推进“互联网+教育”普及应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工信局,各级各类学校)
20.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推进教育数据分级分层管理,建立教育数据可靠性审核制度和教育数据使用授权制度。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基础性资源靠政策、个性化资源靠市场”的资源开发机制。研究部署区块链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教育融合创新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网信中心、工信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六)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抢抓国家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发展计划的机遇,加快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推动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教育综合实力,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2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稳步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提高控辍保学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格控辍保学责任,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实行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因厌学、贫困、上学不便而失学辍学。深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九大工程”,积极参与教育精准扶贫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平凉先行先试工作。(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2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调整优化乡村学校结构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普查和结对帮扶乡村留守儿童制度,健全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服务机制。完善精准资助体系,做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保障各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借助涉农省内院校、职业院校和开放大学智力优势,建设现代农民和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乡村建设规划设计、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与弘扬新风尚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各级各类学校)
23.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支持高素质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落实省上建立的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为加快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和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计划,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各级各类学校)
(七)着力打造内联外通教育交流合作新格局
加快新时代全县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合作新格局。
24.深化同教育发达地区教育合作与人文交流。支持县内中小学与国内外中小学结对,推进师生交流与互访。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反映“静宁特色”“甘肃元素”的人文交流品牌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县政府外事办、商务局,各级各类学校)
25.加快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支持职业学校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加快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教育局、发改局、县政府外事办、财政局、人社局,职教中心)
26.全面提升静宁教育影响力。坚持“走出去”,加强与教育发达地区交流合作。致力于建设全省教育强县,树立静宁教育品牌,实现全县教育在全省进位赶超,静宁教育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与教育发达地区的差距不断缩小。(责任单位:宣传部、教育局、发改局、县政府外事办、科技局,各级各类学校)
(八)着力深化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
系统推进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快形成充满生机活力、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
27.全面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功利化倾向。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建立完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统筹面向学校的监督、指导、检查、评估、评价等活动,对学校进行持续性、科学性评价,释放学校办学活力。以政府购买社会教育评价服务为着力点,积极培育多元评价主体,支持专门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创新评价技术并规范开展教育评价。认真落实全国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责任单位:教育党工委、教育局、人社局、团县委、文旅局,各级各类学校)
28.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健康发展。多方争取支持,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试点院校招生规模。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建立普职统一、公民办统一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29.切实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全面实现现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分类管理和登记工作。建立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别化支持政策,完善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财政支持机制,落实政府扶持奖励、用地、税收等激励政策。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制度,促进民办学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
30.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突出教育管理部门对教育改革发展的主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力度。逐步向中小学校下放中层干部聘任权、绩效工资和优秀教师激励分配权、财务管理权及经费使用权。将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教育领域政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各级各类学校)
31.推动教育领域共建共治共享。严格落实教育法规、规章、政策,明晰家庭、学校、政府、社会教育权责,明确利益相关方的教育治理权限,规范教育治理程序,丰富教育治理手段,提高教育治理效率,推动教育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精准化。采用舆论营造、价值宣传、利益驱动、精神引导、平台搭建等多种方式,推动教育利益相关方良性互动,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经验互学,形成教育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合力。(责任单位: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重大问题,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支持教育,坚持教育发展“三个优先”。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分析问题,加强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基本功,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巡视巡察,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二)加大政府对教育现代化组织实施的力度。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将《静宁县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及本实施方案有关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强大合力。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先手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持和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决策部署情况的督导。充分发挥人民团体、行业企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支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积极作用。开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满意度调查,优化调查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式方法,将调查结果作为衡量教育现代化成效重要参照。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机制,认真做好“废、改、立、释”各项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加快推进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产学研结合、校园安全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对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五)全面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体制。依法依规落实县级财政教育支出责任,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投入为辅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培育教育经费投入新的增长点。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分配方式和使用绩效评价。建立教育经费重点领域投入调整机制,为实施教育现代化重点工程、重点行动计划、重大项目提供经费保障。
(六)全面加强教育现代化督导监测与评估。落实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主体责任,将每年推进教育现代化情况纳入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压实各级各部门教育职责。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监测、评估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监测、评估专业化水平。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教育质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