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893/2019-1125102926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9-11-25
文号
静政办发〔2019〕106号
废止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静有关单位:

《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编制实施方案

 

《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是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省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县域范围内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扎实做好《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提供规划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落实战略,体现特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主体功能区战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等,立足县域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全面摸清国土空间家底,科学有序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

(二)强化对接,提升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认真对接省、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吸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已形成的优势, 从战略高度对重大规划建设内容做出妥善安排。坚持目标指引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探索更加有利于空间统筹和更有效率的规划决策、协调、实施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统一的技术规范、共享的信息平台和长效的政策制度,提高规划在不同发展形势和环境下的执行力与适应性。

(三)把牢底线,重塑形态。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质量,引导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按照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强国土空间的总体安排和统筹部署,强化底线约束,探索国土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联动协作,共编共享。按照谁组织编制、谁负责实施的原则,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坚持上下结合、左右对接、社会协同,强化部门横向联动和乡(镇)纵向联动,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究机构的协作,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确保上下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空间安排布局的一致性及合理性,构建形成全方位、全产业、全要素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

三、工作目标

1.高标准编制完成《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35)》,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实现对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全要素管控。

2.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 优化国土空间功能结构,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合理划定“三区三线”(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3.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系统制定县域国土空间开发、 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1.规划范围。全县域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2187.65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2020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上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工作,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报批、宣传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工作。

(二)选择规划编制单位。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规划编制单位。投标单位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丰富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验,且对我县情况熟悉,编制过县域相关规划。

(三)明确思路和诉求,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深入研判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分析现阶段国土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主要问题,在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的基础上,提出《空间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16个方面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国土空间现状利用与规划实施评估专题;

(2)“双评价”专题,即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城镇体系布局专题;

(4)人口规模预测及国土空间开发供需专题;

(5)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和目标研究专题;

(6)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研究专题;

(7)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

(8)区域协调发展与实施指引专题;

(9)高质量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专题;

(10)魅力国土空间塑造与高品质生活空间建设专题;

(11)国土空间历史文化景观和特色风貌研究专题;

(12)耕地保护利用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题;

(13)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题;

(1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题;

(15)空间规划实施保障政策专题;

(16)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平台建设专题。

2.结合确定的专题研究课题,尽快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料收集、汇总,对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等各类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家底。分析部门、 行业和各乡(镇)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设想及其对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需求,为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四)积极对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空间规划》纲要和成果。在规划重大课题专题研究和部门行业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平凉市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县级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明确规划的指导原则、战略目标、开发结构和总体布局; 提出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主要任务、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形成《空间规划》纲要,经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完成《空间规划》成果。

(五)建设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完成规划报批和公布。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地理信息成果为基础,整合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空间规划等相关数据,搭建省市县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控的部门协同、建设工程项目的联合审批。建设规划体检评估、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日常监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体检评估机制。《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经市政府审批后公开发布,并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推进实施。

六、预期成果

1.《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文本;

2.《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说明书;

3.《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图集;

4.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报告汇编;

5.数据库及数字化规划成果。

七、时间安排

1.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11月底)。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大研究专题设置,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全面调研阶段(2019年12月底)。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召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研座谈会,全面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基础工作。

3.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3月底)。会同编制单位开展研究工作,形成初步研究成果,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论证审查。

4.规划纲要阶段(2020年6月底)。修改完善专题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空间规划》纲要。

5.规划成果阶段(2020年10月底)。在《空间规划》纲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扩充内容,形成《空间规划》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完善规划成果。

6.规划报批阶段(2021年3月底)。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后, 报市政府审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高质量编制《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作为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水务、交运、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为成员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

(二)细化靠实责任。国土空间规划是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准确提供相关现状资料、规划成果、意见诉求以及需要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解决的问题。县财政要将《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注重公众参与。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和公众参与的主要途径,主动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前期调研、专题研究、纲要和成果编制的各个阶段,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各界群众、不同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规划成果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要强化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督促整改影响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的具体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附件: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静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张兴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陈景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 韩伟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  飞  县发改局局长

赵宏军  县教育局局长

吕  斌  县科技局局长

陈红福  县工信局局长

樊建武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孔昌军  县民政局局长

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张淋冰  县人社局局长

李小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冠群  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局长

王彦飞  县住建局局长

王顺义  县交运局局长

王升斌  县水务局局长

胡生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亚鹏  县商务局局长

雷旺盛  县文旅局局长

孙青茂  县卫健局局长

凌  森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靳建喜  县林草局局长

梁永红  县统计局局长

崔江鸿  县扶贫办主任

江小兵  静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秦平代  县执法局局长

张卫强  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张银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发强  县规划事务中心主任

王俊棠  城关镇镇长

王康乐  八里镇镇长

贾军平  城川镇镇长

王永强  威戎镇镇长

李高强  界石铺镇镇长

杨志明  曹务镇镇长

刘红霞  雷大镇镇长

徐贵洲  仁大镇镇长

高喜平  双岘镇镇长

尹婉琴  治平镇镇长

李满斗  李店镇镇长

梁永胜  古城镇镇长

薛小田  四河镇镇长

厍永飞  甘沟镇镇长

赵小刚  细巷镇镇长

张小萍  原安镇镇长

闫伟刚  红寺镇镇长

雷映忠  深沟乡乡长

杨众举  新店乡乡长

祁康乐  司桥乡乡长

赵轶智  贾河乡乡长

靳  龙  余湾乡乡长

张严冰  三合乡乡长

李党团  灵芝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李小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银伟、谢发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