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财政局关于政府债券用途调整相关信息的公示
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的通知》(财办预[2022] 13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 110号)《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申请调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用途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调整项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