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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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财政收支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8-11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7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56万元,完成数占年初预算38100万元的57.9%,同比减收1122万元,下降4.8%;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7372万元,同比增收1633万元,增长13.7%。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3526万元,同比增长13.7%。其中:增值税完成4502万元,同比增长76.3%;企业所得税完成886万元,同比下降6.8%;个人所得税完成143万元,同比下降27.0%;资源税完成5万元,同比下降72.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29万元,同比增长2.8%;房产税完成242万元,同比下降0.8%;印花税完成286万元,同比增长28.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27万元,同比增长17.0%;土地增值税完成3148万元,同比增长24.3%;车船税完成1421万元,同比增长8.9%;耕地占用税186万元,同比下降52.3%;契税完成1827万元,同比下降30.1%;环境保护税完成24万元,同比下降14.3%。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8530万元,同比下降24.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580万元,同比下降2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56万元,同比增长127.1%;罚没收入完成1015万元,同比下降32.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11万元,同比下降55.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68万元,同比下降22.6%。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27万元,同比增长24.0%。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72.7%。

财政部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9万元,同比下降41.2%。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27.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4806万元,同比多支12549万元,增长4.2%,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5429万元,同比多支4371万元,增长2.4%;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29377万元,同比多支8178万元,增长6.7%。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1988万元,下降40.7%;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043万元,增长6.3%;教育支出完成63516万元,下降22.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19万元,增长104.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2404万元,下降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1497万元,下降3.2%;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2092万元,增长35.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432万元,下降22.3%;城乡社区支出完成7355万元,下降11.9%;农林水支出完成110336万元,增长23.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738万元,增长4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288万元,下降39.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607万元,下降3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018万元,下降6.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440万元,增长6.9倍;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59万元,增长3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190万元,增长48.5%;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1783万元,增长43.1%;其他支出201万元,增长100%。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446万元,同比减收5097万元,下降2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2143万元,同比减收4822万元,下降28.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9万元,同比减收314万元,增长61.2%;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04万元,同比增收39万元,增长60.0%。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852万元,同比多支12697万元,增长45.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07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466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9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券付息支出253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49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下降。1-7月,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056万元,同比下降4.8%,其中:税收收入中增长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下降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非税收入中增长的税种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的税种有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面对财政收入下降财税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密切关注收入形势变化和政策动向,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和预测监控,努力减少政策性减收形成的收入缺口,确保应收尽收;坚持依法综合治税,强化税源监控,杜绝跑冒滴漏,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是财政支出保障有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在聚财、理财、用财、管财上持续发力,聚焦工作任务,优化完善思路,明确措施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全力支持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4806万元,同比多支12549万元,增长4.2%。认真落实省市各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用于民生支出279410万元,占总支出的88.8%。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收入预判,加力督促财政收入。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加大与税务、执收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力度,强化收入趋势性分析研判,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项目监控,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力争8月-9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扭负转正;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杜绝收“过头税”、乱收费等问题发生,严禁虚收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等违规行为,确保财政收入量质同步增长。

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促进支出稳增提效。切实加快转移支付指标分解下达效率,对还未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单位的上级新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抓紧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对已分解下达部门的预算指标,督促部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影响支出进度。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织密风险防范网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保基本民生和工资”专户封闭运行,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加强“三保”执行监测,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财政高效发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做好重点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数字财政建设,继续完善一体化系统建设、强化财政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整改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防止问题屡查屡犯、屡审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