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3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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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财政收支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1-15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070万元,完成数占年初预算38100万元的76.3%,同比增收81万元,增长0.3%;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0650万元,同比增收5125万元,增长11.3%。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8091万元,同比增长9.9%。其中:增值税完成6438万元,同比增长43.3%;企业所得税完成1108万元,同比下降4.1%;个人所得税完成190万元,同比下降18.5%;资源税完成7万元,同比下降63.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25万元,同比下降1%;房产税完成252万元,同比增长0.4%;印花税完成367万元,同比增长26.1%;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44万元,同比增长25.8%;土地增值税完成3525万元,同比增长3.9%;车船税完成1858万元,同比增长8.5%;耕地占用税完成631万元,同比增长58.1%;契税完成2517万元,同比下降24.7%;环境保护税完成29万元,同比下降23.7%。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0979万元,同比下降12.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667万元,同比下降12.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83万元,同比增长62.9%;罚没收入完成1438万元,同比下降21.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万元,同比增长1.6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84万元,同比下降28.8%;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94万元,同比下降10.6%。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6万元,同比增长17.1%。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72.3%。

财政部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4万元,同比下降27.1%。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27.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6395万元,同比多支26670万元,增长6.5%,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7986万元,同比多支12149万元,增长5.2%;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88409万元,同比多支14521万元,增长8.4%。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7832万元,下降39.0%;国防支出完成36万元,增长100%;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468万元,增长5.4%;教育支出完成91122万元,下降14.7%;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819万元,增长116%;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4252万元,下降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8903万元,增长1.5%;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8646万元,增长22.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4003万元,增长39.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4008万元,增长16.2%;农林水支出完成150633万元,增长24.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923万元,增长1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449万元,下降4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011万元,下降45.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完成30万元,增长2.0倍;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519万元,下降44.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551万元,增长6.1倍;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359万元,增长3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762万元,增长47.1%;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2570万元,增长3.4%;其他支出499万元,增长100%。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177万元,同比减收2320万元,下降11.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641万元,同比减收1817万元,下降9.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0万元,同比减收557万元,下降60.1%;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66万元,同比增收54万元,增长48.2%。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8927万元,同比多支2320万元,增长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36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8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57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53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券付息支出699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8400 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收入逐渐转正。通过财税部门不断努力,地方财政收入开始转正。一是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增收明显,15个征收税种中,增值税、车船税等8个税种同比增长,合计增收6799万元;契税、个人所得税等6个税种同比下降,合计减收1300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入库5543万元,同比减收233万元,契税入库2517万元,同比减收824万元。(其他税种共计2476万元,占比6.35%:环境保护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二是房地产业有所回升,建筑业持续下滑,20个行业门类中14增6减,四大重点税源行业中,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0457万元,同比增长117%,增收5638万元;金融业实现税收4989万元,同比增长12.54%,增收556万元;制造业实现税收3868万元,同比增长48.48%,增收1263万元;建筑业实现税收10075万元,同比下降24.73%,减收3310万元。其余行业中批发零售业实现税收2821万元,同比增长31.21%,增收671万元。

2.民生领域保障有力。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大力压减地方政府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统筹财力优先保障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大领域、重大项目支出政策落实,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不断加大财政支出力度,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为民理财的重要职责,统筹调度、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财力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领域倾斜,1-10月份全县用于民生支出达38114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7.3%,确保了社会稳定和谐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一要统筹协调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两个方面,在做好“应减尽减”和“应收尽收”两篇文章上出实招、求实效。认真测算减税降费对当年财政收入实际影响,摸清底数,提前谋划,通过盘活沉淀资金资产、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等措施,想方设法挖潜增收,尽力弥补政策性减收形成缺口。二要坚持依法治税,全力支持配合税务部门强化经济运行和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加强收入研判,依法加强税收稽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三要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征管措施,认真对照收入年初预算抓好督促协调,重点对收入进度缓慢的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加大核查催缴力度,确保依法应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切实加快财政支出。一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有保有压,硬化预算约束,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严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全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改善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支出。二要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健全完善县级财政保工资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落实“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执行中硬化预算约束,减少其他资金拨付、抓紧清收财政借垫款、依法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有效防范化解“三保”特别是保工资支付风险。三要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从指标分配下达、用款计划编制和申请资金拨付各环节盯紧看牢,确保在规定时限要求之内及早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实际项目和最终用款环节。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和项目,采取“上门会商,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加强衔接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限期加快支出进度。

三是科学严谨编制2024年预算。2024预算编制中,按照“夯主体、强统筹、压一般、保重点、提绩效、重公开、化债券、防风险”的预算编制思路,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修订公用经费定额定员标准,实施项目及资金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的预算编审体系。坚持过“紧日子”常态化,形成习惯和自觉。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要严控新的增支政策;三要严格资产配置管理;四要紧盯节约潜力大的项目。在民生及专项经费支出中,指导各单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打破固化格局,上报的民生保障项目和专项经费必须严格执行“零基预算”的要求,根据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测算,必须有政策依据和文件支撑,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和文件的复印件,无政策依据或政策依据文件过期失效的一律不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