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2年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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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财政收支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8-10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7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178万元,按照省市统计口径增加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5.1%;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4566万元,同比减收4397万元,下降11.3%。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1893万元,同比下降7.1%。其中:增值税完成2553万元,同比下降40.5%;企业所得税完成951万元,同比下降4.2%;个人所得税完成196万元,同比下降25.5%;资源税完成18万元,同比下降64.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47万元,同比下降11.1%;房产税完成244万元,同比增长40.2%;印花税完成222万元,同比增长25.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94万元,同比下降21.8%;土地增值税完成2533万元,同比下降2.6%;车船税完成1305万元,同比增长27.4%;耕地占用税390万元,同比下降16.3%;契税完成2612万元,同比增长49.1%,环境保护税完成28万元,同比下降17.6%。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285万元,同比增长4.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104万元,同比下降17.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77万元,同比下降10.7%;罚没收入完成1502万元,同比下降2.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万元,同比下降44.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024万元,同比增长6.7倍;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17万元,同比增长107倍;其他收入完成56万元,同比增长100%。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24212万元,同比下降1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23万元,同比下降5.9%。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55.8%。

财政部门完成10354万元,同比增长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5万元,同比增长3.6%。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44.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2257万元,同比多支24933万元,增长9.0%,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1058万元,同比多支15998万元,增长9.7%;上级专款支出完成121199万元,同比多支8935万元,增长8.0%。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0218万元,下降46.0%;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686万元,下降2.2%;教育支出完成81642万元,下降0.7%;科学技术支出完成742万元,增长3.9倍;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2458万元,增长6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3189万元,下降13.7%;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3646万元,增长15.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6987万元,增长9.7%;城乡社区支出完成8352万元,增长74.7%;农林水支出完成89616万元,增长79.6%;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648万元,增长1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473万元,增长21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955万元,增长113.2%;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万元,增长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089万元,增长84.0%;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567万元,下降7.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60万元,增长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1475万元,下降9.0%;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1246万元,增长36倍。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43万元,同比减收10423万元,下降3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965万元,同比减收10171万元,下降37.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3万元,同比减收210万元,下降29.0%;污水处理费收入65万元,同比减收42万元,下降39.3%。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8155万元,同比多支9203万元,增长48.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35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906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6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券付息支出1616万元;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4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460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保持合理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和落实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税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巩固培育基础财源、培植壮大骨干财源、支持培植新兴财源、加快培育后续财源的思路,紧盯目标任务,依法征缴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着力盘活资源资产,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178万元,按照省市统计口径增加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5.1%。

2.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严格落实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高效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不断增强财政预算执行的力度、强度和进度,最大化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完善预算绩效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止7月底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59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9%。

3.财经监管持续加强。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约束机制,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利用预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监控平台,实时监控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发力保收入。建立健全财税部门工作协商机制,加强收入执行分析研判,靠实收入来源,确保收入实现均衡稳定增长。强化依法管税、综合治税力度,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管,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和转移支付等政策、资金、资源支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强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量力而为、节用裕民,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改善民生。进一步压实压牢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各类资金尽早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实效性和均衡性。盯紧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资金拨付通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督促项目主体和建设单位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全面提升资金预算支出进度。

三是严格管理提质效。持续深化绩效改革管理,坚持把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资金管理运行全过程,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巩固提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债券管理,围绕“借用管还”环节健全完善机制,确保债券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