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2年5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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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主题
财政收支
发布机构
静宁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6-13
文号
废止日期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止5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4万元,同比增收375万元,增长2.5%,按照省市统计口径增加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12.5%;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2475万元,同比减收3017万元,下降11.8%。

1.分收入类别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600万元,同比下降13.0%。其中:增值税完成1183万元,同比下降59.8%;企业所得税完成675万元,同比下降5.5%;个人所得税完成173万元,同比增长57.3%;资源税完成13万元,同比下降67.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26万元,同比下降15.8%;房产税完成226万元,同比增长67.4%;印花税完成141万元,同比增长5.2%;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5万元,同比下降4.9%;土地增值税完成1738万元,同比增长22.1%;车船税完成1012万元,同比增长29.7%;耕地占用税377万元,同比下降19.1%;契税完成1437万元,同比增长13.3%,环境保护税完成24万元,同比下降11.1%。

(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7794万元,同比增长24.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088万元,同比下降15.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24万元,同比增长7.6%;罚没收入完成1352万元,同比增长3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万元,同比下降44.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79万元,同比增长16.5倍;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46万元,同比增长100%。

2.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

税务部门完成15377万元,同比下降2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3万元,同比下降9.6%。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54.3%。

财政部门完成7098万元,同比增长2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31万元,同比增长22%。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贡献率为45.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8489万元,同比多支15233万元,增长8.3%,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3793万元,同比多支6214万元,增长5.3%;上级专款支出完成74696万元,同比多支9019万元,增长13.7%。

分支出类别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4292万元,下降40.0%;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719万元,增长3.9%;教育支出完成61251万元,增长0.8%;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9万元,增长44.4%;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1747万元,增长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7402万元,下降19.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6039万元,增长8.2%;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693万元,下降50.1%;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893万元,下降48.2%;农林水支出完成54342万元,增长135.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86万元,下降5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80万元,增长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322万元,下降20.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万元,增长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842万元,增长7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113万元,增长17倍;粮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1182万元,增长169.9%;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649万元,增长18倍。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657万元,同比增收5150万元,增长49.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5507万元,同比增收8399万元,增长57.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5万元,同比减收512万元,下降85.8%;污水处理费收入65万元,同比增收35万元,增长117%。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121万元,同比多支6771万元,增长8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469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72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2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债券付息支出827万元;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4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163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不断加强部门协调和征管力度,严格实行收入征收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依法治税和综合治税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控,有效挖掘税收潜力,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其中: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车船税分别同比增长67.4%、22.1%和29.7%,增幅明显。

2.财政支出进度均衡。1-5月,财政部门多措并举,迎难而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高效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继续加快支出进度,支出同比增长8.3%,农林水、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灾害防治等重点支出“只增不减”,较好地保障了“三保”、“三农”和重点项目支出。

3.民生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六保”“六稳”政策,完善预算绩效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及时下达支付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加快民生支出支付进度,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着力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四支工资的发放和单位运转经费需求。1—5月,全县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73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4%。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坚持稳中求进全力组织收入对全年收入征管工作做好计划安排,做到底数清、目标明、收入实,努力实现财政收入“量”与“质”同步提升,与税务部门加强衔接沟通,紧盯重点税源、深挖潜力税源、抓好零散税源,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坚决杜绝虚收空转、虚假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主动对接,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保障民生、补齐短板等方面的支持,将利好政策充分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2.调整优化结构狠抓支出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靠实支出责任,有效采取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措施,切实加快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全年财政支出进度均衡有序;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涉农资金以及部门内部、跨部门、重点科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3.全力争取资金壮大支出规模。紧抓国家和省、市各类投资政策机遇,充分论证、认真筛选、充实调整好项目库,切实做实做细前期工作,择优申报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努力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认真研究政策,及时捕捉争资信息,制定争资清单,做到该争取的一点不漏、能争取的丝毫不让、难争取的想法突破。加强资金监管,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做到“零距离”管理、“无缝隙”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保证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以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赢得上级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不断壮大支出规模,确保支出增幅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