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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08:46 来源: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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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解决静宁工业园区供热问题,实现园区供热全覆盖,县委、县政府确定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为2025年县城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为推动园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办理,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工期

1.项目名称: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

2.工程工期:项目计划于2025年8月8日开工,2026年9月30日竣工(合同工期)。

二、工程概况

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位于静宁工业园区内,供热范围为静宁工业园区来凤一路以南、西街西路以北、葫芦河以西区域,以及青兰高速以北部分区域,共包含3处区域,分别为:静宁工业园区葫芦河以西、梧桐西路以东、来凤一路以南、西街西路以北区域;静西路、平定高速以北区域;葫芦河以东、312国道(八里段)两侧区域,总供热总面积 62.00万㎡,新建一级供热管网约 4.3公里,管径DN150-DN400;二级供热管网约12.8公里,管径DN65-DN300;热力站9座,规模为1.2MW-5.5MW。

三、有关要求

1.封闭施工。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采用按工期分阶段、分路段全封闭施工,道路建设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临街商业门店及市民群众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并按照施工现场管护的要求,安排好各自的生产、生活及行人、车辆出行。封闭路段车辆、行人绕道通行。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人员在施工区域穿行、滞留。

2.施工车辆。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衔接,凡在工程现场的施工车辆,要自觉服从现场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非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自有车辆。在施工路段封闭后,所有自有车辆要绕道行驶,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自觉服从施工现场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不得在施工路段擅自停放,否则对车辆造成的摩擦或损坏由停放者自行承担。

4.交通管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施工进度和需求,对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绕道通行。施工现场附近企业、居(村)民和行人要合理安排出行路线,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园区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一律绕道通行,严禁人员横穿施工区域,保证安全出行。

5.管线迁移改造及保护。各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要及时指派业务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管,确保管线安全。根据工程建设和相关规范要求,确需迁移改造的,要及时无偿迁移改造。道路规划范围内所有违章建筑及堆放的建筑材料、杂物等一律于2025年8月11日前自行无偿拆除、迁移,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迁移。

6.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立交通指示、警告和警示标志,禁止施工现场停放非施工车辆及行人穿越施工围挡,同时确定专人在路口做好交通导行工作,以确保施工路段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同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市民和各单位对静宁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三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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