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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静宁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0 09:59 来源: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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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和《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经县政府同意,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于2025年8月中旬召开静宁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静宁县城镇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8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退休干部代表2名)。

(二)旁听人3名。

(三)新闻媒体1家。

(四)听证监督人2名。

(五)听证人3名。

(六)列席人员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三、听证会人员产生办法

(一)消费者参加人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凡有意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的公民可提出报名申请,同时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人选。

(二)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员由静宁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推荐。

(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聘请。

(四)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五)新闻媒体由静宁县电视台推荐1名媒体记者。

(六)听证人由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确定。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县城常住居民。

(二)热心公益,关注听证事项,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群众意见。

(三)具有一定的评议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

(四)有足够的时间保障,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0日起至7月18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报名方式:消费者、旁听人、新闻媒体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地址: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102室。咨询电话:0933-2521488

六、其他说明

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召开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及听证有关材料,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静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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