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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人才公寓拟入住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5 18:11 来源:中共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作者: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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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静宁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民政及住建部门审核,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对符合我县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安宣娥等18名拟入住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影响公示对象入住人才公寓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如不存在影响入住的问题,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共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联系电话:0933-2521544

通讯地址:静宁县城关镇阿阳路9号

邮政编码:743400

中共静宁县委人才工作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