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8 17:09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作者:静宁县人社局
为做好2024届静宁县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接收
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学校专人派送、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使用有“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且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转递至静宁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二、档案转出
档案存放在静宁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的,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档案转出。
1.现场办理:由调档人(本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档案接收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单位办理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异地通办:由本人在档案接收部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上签字(签字内容为:“本人知晓并同意某单位调取档案”字样,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号码和日期)后,将调档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至静宁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3、政务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申请:申请人须提前电话查询并确认档案具体存放部门,然后登录“政务服务网”或“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调档函等资料,提交档案转递申请。
档案接收单位:静宁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静宁县城关镇二天门巷8号
收件人:高晓黎
联系电话:0933-2528236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