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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靳银强等1411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2023年交通费补助差额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7 18:00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作者:静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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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静人社发〔2023〕199号)精神,经各乡镇政府收集审核,县人社、乡村振兴部门复核,对2023年定额预付后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的靳银强等1411名外出务工人员按相应标准补发差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享受补助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补发差额。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北楼308室)联系电话:0933-2536937

附件:2023年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差额发放花名册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