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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静宁县供暖公司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16:53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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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供暖公司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建设项目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该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静宁县供暖公司片区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于2020年9月11日竣工,由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甘肃静建中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总造价659.79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2596671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