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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8 14:54 来源: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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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医保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及省市医保局要求,通过将医疗保障部分经办业务向乡镇(社区)、村级和医疗机构下沉,打通医保经办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县医保局选择了8类25项医保高频业务下沉至乡镇(社区)和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及定点医疗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沉乡镇(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清单(6项):

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包括密码修改和暂停参保业务)

5.出具《参保凭证》

6.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受理

二.下沉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办理事项清单(19项):

1.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2.医保目录查询

3.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4.门诊慢特病病种查询

5.结算信息查询

6.门诊“两病”待遇认定备案

7.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备案

8.“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谈判药品待遇认定备案

(下沉静宁县人民医院、静宁县中医医院2家机构办理)

9.门(急)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0.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1.新生儿因病死亡住院费用报销

12.产前检查费支付

13.生育医疗费支付

14.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15.异地转诊备案

(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第15项业务下沉静宁县人民医院、静宁县中医医院、静宁县妇幼保健院、静宁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机构办理)

16.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备案

1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

18.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就医备案

19.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三.下沉村级便民服务点和村卫生室办理事项清单(12项):

1.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6.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7.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8.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9.医保目录查询

10.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11.门诊慢特病病种查询

12.结算信息查询

自即日起,按基本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要求,上述业务事项已下沉各乡镇(城市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级(医保便民服务点、村卫生室)承接办理(或帮办代办),各参保单位和办事群众可按就近方便原则前往办理。

静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