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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静宁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18:00 来源:静宁县商务局 作者: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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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农产品网络销售,激发各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的积极性,根据中共静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静宁县2024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农领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静宁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补贴总额及来源

此次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总金额为20万元,具体补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农产品上行快递单号。补贴经费从2024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对象、要求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1.2023年底前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按照实际发货件量补贴。

2.2024年1-10月新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

(二)补贴要求

1.2023年底前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要满足以下要求:年发货单数量要在2万单以上,合作电商企业(个人)5家以上(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且发货价格低于市场价),年度内没有受到省市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投诉率低于30%。

2.2024年1-10月新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要满足以下要求:合作电商企业(个人)5家以上(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且发货价格低于市场价),年度内没有受到省市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投诉率低于30%。

3.仅补贴静宁苹果及深加工产品、马铃薯及深加工产品、早酥梨、小杂粮、胡麻油、烧鸡、大饼、南瓜、西瓜、桃子、李子、杏子、黄花菜、野菜、中药材等静宁县域内特色农副产品上行快递。

4.20万元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三)补贴标准

1.2023年底前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农副产品上行快递件按0.2元/单标准给予补贴,单个快递企业年度快递物流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2.2024年1-10月新入驻到京东数字化物流园(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入驻期起止10月31日的农副产品上行快递件按0.2元/单标准给予补贴,一次性补贴和快递计件补贴合起来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的快递企业,要于11月10日前填报《静宁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乡镇网点覆盖名单;快递资料(快递发货单,发货地为静宁县);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补贴流程

1.《补贴方案》公示:待方案审定后,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天。

2.企业申报:已备案的经营主体需在2024年11月10日前,向县商务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以受理。

3.部门审核:县商务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对快递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后,确定最终补贴金额。

4.补贴公示:将审核确定的拟补贴金额通过静宁门户网站对外公示不少于7天。

5.补贴拨付:拟补贴金额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商务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静宁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对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明纪律,强化追究。申请经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将申请补贴企业的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补贴项目落实情况经得起的检验。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静宁县商务局所有。

2.申报材料需加盖申请主体公章,按一式两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提交,电子版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附件:1.静宁县2024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递补贴申请表

2.材料真实性声明

静宁县商务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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