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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静宁县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为银河证券帮扶静宁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15:03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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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静宁县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项目实施方案》(静人社发〔2023〕166号)精神,经企业等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属地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人社局现场复核,静宁县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银河证券帮扶静宁返乡创业示范基地认定条件。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银河证券帮扶静宁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存在认定不准、吸纳就业人员不稳定、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问题,可通过电话、信件和来访形式反映,县人社局将认真核查处理。如不存在以上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并给予一定补助。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静宁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北楼308室)

联系电话:0933-2536937

附件:静宁县拟定银河证券帮扶静宁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