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3 10:43 来源:静宁县医保局 作者:县医保局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防止欺诈骗保,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 2023年6月2日-6月11日),请知情人士提供调查线索,我们将为其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静宁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受理单位: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电话:0933-2300126、0933-2531628
附件:静宁县2023年5月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住院患者明细表
静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