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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第二期)

发布日期:2023-03-31 14:26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作者:静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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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青年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增强青年就业竞争力,进一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县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征集了24个见习岗位。现将见习岗位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数量

本次见习共有6家单位24个岗位。

二、见习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四、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1日- 4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地点:各见习单位

六、上岗、管理及使用

(一)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后报送县人社局复审,复审合格者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安排上岗。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协议的,由见习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允许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聘。

(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见习人员继续留在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933-2588586

咨询机构:静宁县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附件:静宁县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花名册(第二期)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