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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参加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1 10:36 来源: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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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平质量奖评审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自愿申报,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审查意见,现将拟推荐申报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对象如有不符合评奖条件或有影响评奖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应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有问题反映,并经核实情况属实者,取消其拟推荐评奖资格。如不存在影响评奖情况的,将按要求推荐上报。

一、申报第四届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拟推荐名单

静宁县第一中学

静宁县工业品纸箱制造厂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吕斌

联系电话:0933-2583098

真:0933-2521212

箱:313767638@qq.com

静宁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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