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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系列促消费活动第四批电子消费券发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14:42 来源:静宁县商务局 作者:静宁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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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静宁县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系列促消费活动安排,现决定发放第四批电子消费券,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活动说明

活动时间

1、领券时间:

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准时开抢!

先抢先得,抢完即止。

2、使用时间:

2023年10月15日9:00至2023年10月21日24:00。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活动细则

1、消费券发放范围:注册建行生活APP的静宁县居民及来静人员

2、消费券使用范围:静宁县内报名审核通过后确定的电子消费券合作企业和商户37家(详见活动参与商家名单)。

3、消费券发放类别及数量:本轮共发放电子消费券20万元,3500张。

其中:

面值20元券1000张-满100元可用;

面值50元券1400张-满250元可用;

面值100元券1100张-满500元可用;

每人每类每批仅限领取一张,电子券有效期以活动时间为准,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回收进行下一轮投放,直至促消费资金用完截止。

使用攻略

①用户需允许【建行生活APP】获取位置服务权限,定位属于平凉市方能注册登录【建行生活APP】,若用户拥有中国建设银行账号请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预留手机号码注册。

②用户注册“建行生活”APP后,可在首页本地优惠栏位领取静宁县政府消费券,领券后可在“我的票券”中查看,点击“去使用”即可查看核券商户门店。

③核券要求,本次消费券为通用券,适用范围为静宁县指定建行生活APP最终上架的商户。

④支付方式说明:

消费券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使用时,需选择建行生活钱包支付、龙支付进行支付。通过钱包支付或龙支付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或龙支付APP用户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⑤每人每类每批仅限领取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

领券流程:

①登录“建行生活APP”—进入首页本地优惠栏位—选择“静宁县政府消费券”活动—点击“立即领取”,即可领取消费券。

②登录“建行生活APP”—APP页面最下方点击“我的”—点击“票券”—选择相应的消费券—点击“去使用”,即可查看核券商户门店。

核券流程:

①客户到店消费后,登录建行生活APP,进入需要核券的商户门店,点击“买单”,输入“消费金额”,选择需要核销的优惠券,完成支付。

②POS或扫码盒子核券。APP页面最下方点击“我的”—点击“票券”—选择相应的优惠券—点击“去使用”—选择核券门店—点击“买单”—输入“支付密码”—进入“我的付款码页面”—点击下方支付方式,可选择使用钱包支付或银行卡支付—商户使用POS或扫码盒子扫码—若已开通闪付,则直接显示付款成功,若未开通闪付,则需输入付款金额(优惠后的金额)和支付密码完成支付—核券成功。

③扫码核券。打开“建行生活”扫一扫—扫描客户聚合码—点击“买单”—选择优惠券—支付优惠后的金额—核券成功。

使用消费券的交易退款规则:

如享受消费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消费券仍在核销有效期内的,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消费券折扣优惠金额)以及已使用的消费券(核销有效期不予延长)。

用户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消费券具体使用规则以详情为准。

其他说明

①用户须使用建行生活手机客户端(限2.1.4及以上版本)。

②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

③港澳台及外籍新用户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手机号参与本次活动。

④活动过程中,如用户出现或涉嫌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获取抽奖次数、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平台奖品及消费券等),【建行生活APP】有权撤销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奖品领取资格及消费券使用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回收用户已经获得的奖励权益(包含已消费部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⑤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本活动页面公告后生效。



静宁县商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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