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09 10:43 来源:静宁县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技能静宁”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技能引领性强、示范带动性好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真正发挥技能工作室在带徒传艺、技艺传承、技能攻关、技能推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定点单位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静农领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开展中投·银河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3.取得特级技师、工匠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技能水平。
4.在技术革新、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非遗传承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5.带徒授艺经验丰富,每年至少培养5名技能人才,并取得相应工种(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工作室领办人,团队年龄、工种、技能等结构配备合理;
2.工作室建设目标、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和承担的技能项目、合作项目、创新项目等明确具体;
3.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机制,并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项目、资金、场地、设施、设备等支持。
二、申报材料
1.所在单位申报报告(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或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实施项目等)。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
3.技能大师工作室与所依托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签订的合作协议。
4.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三、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组织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实地考察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审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命名挂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名为“中投·银河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统一制发牌匾。
四、扶持激励
1.对批准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研究和人才培养等,不得用于购置车辆、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其它用途。
2.对业绩和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3.对业绩和贡献突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为省、市高层次人才人选。
五、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大师工作室的对象请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就业培训中心(人社局北楼四楼406)。
联系人:郭永良 电话:2531611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