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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苹果“保险+期货”项目参保主体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6 15:27 来源:静宁县金融办 作者:县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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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保险+期货”模式对苹果产业市场价格风险的金融保障和服务作用,支持静宁苹果产业链市场主体运用“保险+期货”创新金融工具,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实现稳收增收,助力静宁苹果产业链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县政府金融办在组织实施郑州商品交易所苹果“保险+期货”县域(乡镇)覆盖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县外央企资金支持,计划实施静宁县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苹果“保险+期货”项目,支持县内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县属国有平台公司等购买苹果期货价格保险(即“保险+期货”),现就参保主体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3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县内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县属国有平台公司(果品);

2.申报主体须是县内依法注册登记,依法依规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3.申报主体须具备按时足额缴纳自筹部分保费的能力(具体为单位保费*30%、折算为每亩500元*30%=150元);

(注: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参与权,由满足条件的备选申报主体缴费参与项目)

4.申报主体须按《静宁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静政办发〔2022〕106号)要求,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三、申报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并有申请意愿的市场主体直接向县政府金融办提出参与项目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不能按申报时间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县政府金融办将不予受理)

2.审核。县政府金融办收到申请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主体资质、生产经营和联农带农等情况进行核查。

3.公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由县政府金融办通过静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所需材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征信报告;

3.能证明申报主体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县属国有平台公司(果品)的相关材料;

4.申报主体生产经营、联农带农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申报条件第4条要求准备);

(注:生产经营、联农带农情况将作为项目实施时分配份额的主要依据)

5.申报主体承诺能按时足额缴纳自筹部分保费,以及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保费时自动放弃的承诺书。(注: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办公地点: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办公楼1楼108室)

联系方式:王调过(0933-2530155,18793334435)

静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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