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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2-03 19:51 来源:县人大办 作者: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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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上旬在静宁剧院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静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静宁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静宁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静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静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