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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14 11:08 来源:静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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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县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遵循规律、促进公平、加强督导、提升质量”的思路,以“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档升级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为工作主线,以提升师生“核心素养”为目标,统筹推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注重在发展上优先考虑教育、项目上优先规划教育、工作上优先支持教育、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用人上优先补充教师、待遇上优先照顾教师。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根据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细则>的通知》(平政教督〔2020〕6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平政教督〔2022〕11号)要求,严格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2021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经自查,4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57项三级指标中,除C21、C26、C34三项指标自评为B等外,其余指标全部自评为A等,自评得分为98.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55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级中学3所、完全中学5所、初级中学29所、小学219所(含教学点122个)、幼儿园197所(其中公办185所、民办1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县共有中小幼学生69457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3957人、普通高中9835人、初中14948人、小学27799人、幼儿园12758人、特殊教育160人(含送教上门84人)。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100%、毕业率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4.2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6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21%。

二、各项指标自查情况

(一)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教方面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持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活动,打造提升静宁“育人先锋”品牌。一是党对教育事业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自觉履行把关定向、强抓落实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史学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省市县委巡查反馈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党建引领行动成效明显。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管好用好钉钉、微信、QQ群等网络阵地,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点人员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引导。三是扎实推进学校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四抓两整治”工作,把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校重点工作与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融合开展,做到“党建与中心工作同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覆盖率100%,党组织设置规范,人员配备齐全。持续巩固“四抓两整治”成果,对程序不严、过程不全、质量不高、弄虚作假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促进党内组织生活由频次达标向高质量开展转变。四是坚持全员全程育人。 着眼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落实落细《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法制建设、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充分挖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和国学经典,提炼出独特的核心育人理念和校训,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打造清朗网络环境,依托红色资源和实践研学基地,广泛开展德育教育,不断提升思政育人成效。

2.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作,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定期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着力创造良好的兴教助学环境。大力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了多方参与、措办教育的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将教育事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同步考虑。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教育事业发展,优先满足教育用地需求,严格土地用途管理。自2019年以来,无偿划拨同乐幼儿园、南关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和文惠小学、新城小学、城关小学、德顺小学及八里镇高城寨小学建设用地136.65亩,确保了各类教育项目精准落地见效,满足了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学)需求。三是落实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建标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移交县教育局办成普惠性公办园或民办园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联审、联批、联管制度,确保政府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交付使用,东苑1号小区、新盛花园小区、滨河花园德美小区、静安家园住宅小区B区一期紫东花园和令牌锦绣嘉园5所小区已建成配套幼儿园并投入使用,建兴山水城、润嘉国际和东霖家园已建成配套园,待小区竣工后办理幼儿园设施移交手续。四是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大力争取各种教育工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2636万元,新建及维修农村学校校舍22.29万平方米,新建室外运动场3.9万平方米,硬化院坪4.9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网、护坡等校园附属设施,所有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县财政投入资金1.6亿元,先后实施同乐幼儿园、文惠小学、南关小学、南关幼儿园和阿阳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增加城区学前教育学位680个、义务教育学位3500个,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有效缓解。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攀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五是建立县政府对学校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年终成立考核组,对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坚持依法治教。一是积极完善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规定,推动学校依法依章办学,实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二是严把民办幼儿园入口关和教师持证上岗关。每年对全县已登记注册并取得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予以关停。健全教师资格证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教师持证上岗、依法执教。三是健全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印发《2021年静宁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法治教育各项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轨道,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从全县公检法司各部门选聘7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四是扎实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160场次,受教育学生58139人次;在教职工中开展“宪法宣传周”知识测试,参与教师6983人次,优秀率达到100%。

4.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一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对学校安全工作指导与监督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校园周边环境良好,近三年教育系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印发《静宁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督促各学校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保卫机制,确保资金、人员配备落实到位。及时完善学校安全维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熟悉流程,提升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校园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序运作。印发《静宁县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注重预防在先、防治结合,遏制了欺凌事件发生。完善师生处分和申诉机制,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标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和护卫器械,全覆盖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式紧急报警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从严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四个100%”建设任务。2021年共开展各类督查检查32次,发现突出安全隐患400多处,现场督促整改100多处,其余挂账销号整改。严格按照《静宁县学校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780条,开展各类安全教育1520次,通过学校自媒体向社会及家长推送安全教育宣传1682次,扎实开展各类应急演练865次。

5.强化教育督导评估。一是深化督导体制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成立静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构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议事协调)—督导团(执行工作)—督学责任区(分片包抓)—校级督导站(具体落实)四级督导网络,实现全县教育管办评分离。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决算,2021年县财政拨付督导专项经费50万元,更好地满足正常督导工作需要。配备县政府专职督学1名,为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核定编制18个,划分5个督学责任区,现有责任督学111名,专业结构合理,并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二是提升督导工作实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学校办学行为,督促乡校遵循教育规律,从严从细落实“双减”政策、五项管理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督导部门扎实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和综合督导,高质量完成2021年教育教学常规督导检查工作,春秋季学期开展学初全县开学重点工作督查和学末全县综合督导考核,促进全县教育正道直行、守正创新。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各类专项督导,通过专项督查,对学校精准把脉、对症指导,督促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办学行为。三是完善督导运行机制,落实挂牌督导责任。建立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全覆盖,每名督学挂牌督导学校不超过5所。四是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提升整改问责权威。定期不定期举办综合督导工作报告会、专项督导集中汇报会,突出焦点问题,反映基层实情,凝聚思想共识,形成意见建议,将督导结果送达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以供决策参考。责任督学对所包乡校的投诉信件、突出问题处理、评优考核等,具有优先建议权和监督权。强化对督导结果的运用,将督导结果作为职称评聘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在统筹推进教育发展方面

6.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2400万元,续建古城镇邹河村幼儿园教学楼600平方米,为同乐幼儿园、南关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等争取保教设备、教玩具等200多套。二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静宁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管理办法》,落实省级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用于普惠性民办园,引导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2021年我县为12所民办园落实奖补资金215万元。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100%。三是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严格落实《纲要》、《指南》,并制定了《静宁县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稿)》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保教活动以游戏为基本形式,保教并重,面向全体,关注个体,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7.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指标,2021年全县综合差异系数小学0.51、初中0.41,自2017年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并逐年提高。2019、2020、202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为97.27%、97.44%和97.65%。二是抢抓项目实施机遇。持续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校际间差异系数保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按计划全部完工,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20条底线”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三是严格招生入学管理。严格执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满足进城务工及随迁子女就学需求。按照平凉市统配生招生政策规定,县内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将招生计划人数的50%均衡分配到县内各初中学校,共计分配1224人。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大班额。四是建立“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逐年下降,实现零辍学。截至2021年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65%,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除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居家未上学外,其他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康复机构边康复边学习等方式安置学习,入学率达到100%。

8.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一是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紧盯“高中攻坚计划”,积极推进新高考改革,近三年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93.66%、95.04%、95.21%。二是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省、市招生政策,持续落实省市“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比例大体相当”的规定,职普招生比例达到4.1:5.9。按照不同专业每生每年2000至4000元的标准核拨免学费资金726.7万元,落实职业教育专项、中职技能大赛专项及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等资金共计856万元,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16820元。

9.办好特殊教育。建成以县特教学校为骨干、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在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送教上门培训指导办公室,指导全县送教上门工作,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受教育权利。2021年,全县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125人,在县特教学校就读学生76人,送教上门84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12%。

10.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族政策,坚持把民族教育纳入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列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少数民族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教材、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构筑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各学校积极创建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点,让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深深扎根于少年儿童心灵深处。

11.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落实省政府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严格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完成6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学转非”工作,使全县经审批颁证的24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强化学区属地管理,注重部门系统治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

12.加强国防教育。成立静宁县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静宁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军训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各种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国防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国防教育,静宁四中被评为“全国少年军校示范校”和“国防教育示范校”。

13.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将继续教育纳入全县教育总体规划之中,在平凉机电工程学校设立成人教育机构,通过技术技能培训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成人继续教育工作。制定出台《静宁县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成立静宁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指导委员会,在全社会形成了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各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管理和运行机制。2021年,全县开放大学学习196人,举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班20期,培训2355人次,在全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在强化教育保障方面

14.落实教育投入。一是两个“只增不减”有效落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9512万元,较上年增长1.62%,保证了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5500元,较上年增长3.43%,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初中每生每年按850元、小学每生每年按650元、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每生每年按6000元的标准拨付义务教育学校保障经费5333万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按2000元的标准核拨公用经费1895万元,县财政预算承担的公用经费足额落实。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教师待遇,从严落实政策。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均年工资收入71827元,公务员人均年工资收入68123元,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年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人均年工资收入3704元。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县级统筹,构建稳定增长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保证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定出台《静宁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考核推荐办法》,加大对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倾斜支持力度,在评分办法中对边远山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按年加0.5分,增加边远山区贡献分值,激发了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二是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强化人才保障。严格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补充,通过免费师范生签约引进、紧缺人才招聘、特岗教师考录等方式,累计补充教师117名(其中免费师范生4名、紧缺人才35名、特岗计划77名、省选支教1名),为全县教师队伍注入了活力。三是落实教师培训机制,提高专业水平。组织各乡校(园)开展全县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公修课和培训工作,全县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公修课培训和专业课培训已全员参与,教师5年36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完成率100%。四是加强教师轮岗交流,盘活教师队伍。制定落实《静宁县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重点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每年选派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逐步形成交互、帮扶、延伸、发展的轮岗交流模式。2021-2022学年,全县选派城区学校70名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开展交流轮岗,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五是落实福利待遇,激活教师队伍。成立静宁县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福利待遇统发机制,对教师工资由县委编办、人社、教育、财政四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保各项福利待遇足额发放。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政策,对符合发放政策条件的3819名乡村教师发放补助资金1838.046万元。专题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提升了教师队伍职业荣誉感,激发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安心乐教的热情和干劲。

16.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县义务教育学校12项核心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一是全县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全部达标,生均教室、教工宿舍(含周转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分别为5.2平方米、41.7平方米、11平方米、2平方米、1.4平方米。二是小学科学实验室、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全县小学生机比6.1:1、初中4.5:1、师机比2.5:1,生均图书达到标准要求。三是各学校计算机室、图书室、心理辅导室,体育活动场地、器材配备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学校卫生保健室达到国家基本要求。校园网络全部100M以上,达到省定标准。四是全县40所寄宿制学校规范运行,寄宿生人数分别为:小学269名、初中5121名,建成运行40个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食堂均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17.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一是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2021年,为9.12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各类资助政策资金1.31亿元。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1476人,贷款额度7970.8万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书本费)3337人次834.3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专项补助6872人次726.8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4834人次483.4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3922人次176.9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310人次631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8054人次916.9万元;学前教育免保教费26392人次1390.2万元。二是建立健全关爱保护体系。印发落实《静宁县教育系统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形成主管部门组织领导、各校负责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专题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搭建留守儿童关爱平台,深入推进师生结对帮扶,加快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专室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关爱服务。

18.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改造升级提速率达到100%,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了基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开通“中心校带教学点”的远程互动“专递课堂”,开通基于互联网、面向PC端和手机端的“名师课堂”,为县直小学及乡镇小学(教学点)开通“名校网络课堂”,让农村中小学和边远地区师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二是加强信息设备使用。“十三五”末,全县基础教育学校每班配有交互式多媒体电子教学设备一套,应用国家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指导中小学校教师使用交互式电子教学设备进行信息化教学。三是搭建学习平台。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智慧教育云平台注册认证工作,100%的教师、90%的学生和100%的班级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四是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成立全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静宁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要求,加强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和相关技术员的培训,强化技术防护和网情监管,在全系统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四)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

19.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完善管理机制,优化师德师风。制定落实《静宁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静宁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静宁县教师队伍管理十严禁(试行)》等文件,与各乡校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管理责任书》,建立师德负面清单,全面落实教师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会上详细通报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实行教师师德表现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教学管理,强化工作纪律。在静宁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整治的公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及时做好《“两个专项整治”月报表》和《“两个专项整治”月报表联络员信息统计表》统计上报,随时掌握“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将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纳入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当中,采取自评和小组评分的方式,从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杜绝了教师课后、节假日有偿办班补课现象的发生。

20.规范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常规管理,提升办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方案,落实《静宁县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和美育工作行动方案》《静宁县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和《静宁县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学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和美育课程,充分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各级各类学校立足长远发展,积极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落实纵横两条线管理机制,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大力推行精细化、无缝化、民主化管理措施,高度重视校园环境“五化”建设,校容校貌整洁美观。三是突出办学特色,厚植育人氛围。积极推进“一校一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力求使校园文化氛围建设与校园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融为一体,让校园内每个角落既充满文化气息,又彰显独特品位。目前,全县中小学共组建社团2000多个,每个学校都至少有一个体育社团,音乐、美术等艺术类社团800多个,确保人人有项目、个个有特长、生生学艺术,实现所有学生无偿接受艺术教育,促进了学生全面个性成长。四是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增强文化认同感。坚持每年开展教师“三字一话”竞赛和中小学生“经典诵读”活动、优质课讲赛活动、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结合各类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演讲、诵读、书画展等活动,组织开展“我心向党·歌颂祖国”青春诗会、“翰墨述辉煌 礼赞新时代”四项作品展活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和“创城有我 文明通行”主题演讲比赛。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各学校广泛开展汉字听写大赛、主题演讲、“啄木鸟在行动”等系列活动,丰富了语言文字工作载体和途径。近三年,推普周期间开展县级专题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张贴宣传海报600多张,各类媒体宣传报道5次,累计参与人员1.2万多人。

三、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抓党建、强督导,教育教学发展守正创新。一是党建统领作用成效明显,引领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建品牌创建富有特色,党建与教育教学融合共进机制更加健全。二是铸魂育人课程内容进一步丰富,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融入中小学课程之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三是督导工作流程持续规范。进一步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形成(包片领导、包片督学包片,责任督学包乡,挂牌督学包校)“三包责任制”,强化了责任落实。

(二)抓项目、强质量,教育基础条件全面改善。一是公民同办,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发展。落实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全县所有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二是城乡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城区学前、义务教育学位增加,教育资源紧张问题有效缓解。三是职普共建,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基础办学实力整体提升,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抓改革、强落实,城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推进城乡教育教学一体发展。建立推行学前教育“555”帮扶机制、义务教育大片区大学区联盟教研机制、普通高中教育以城带乡机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机制、特殊教育在校就读和送教上门互补机制,城乡教育呈现“路径通”“信息通”“教研通”均衡发展态势。二是聚焦信息化,推进城乡条件保障一体化。按照“统筹城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均衡发展”的思路,全力夯实“三通两平台”建设的同时,紧盯“三全两高一大”的建设目标,将农村薄弱学校作为建设重点,全面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抓队伍、强德能,人力资源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印发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静宁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同时,同步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乡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着力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周密安排,及时组织教师学习党纪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政治修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教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和社交圈,严禁以权谋私,坚决杜绝评优选先、职称评聘中的腐败现象,净化教育生态。建立实施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优选先、职称晋升等挂钩,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

(五)抓资助、强技能,乡村振兴成效逐步凸显。一是坚持智志双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资助政策资金1.31亿元,惠及学生9.12万人次;2021年共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实物价值1028.7万多元,资助学生2.8万多人次。二是注重扶贫助学与育人育德相结合,加强贫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突出对“成才”和“感恩”两个主题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自信、克服困难、立志成才、回报社会。三是大力推广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探索实践“双基地”“双师型”“1+X证书”等机制,建成投用一批职业教育通用培训平台,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劳务品牌等培训,助力群众增产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县乡村振兴。

(六)抓安全、强管理,学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筑牢安全保障防线。始终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教学质量与安全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定位认识,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常态化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心理健康课,坚持“1530”安全预警提示,充分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集中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与预警提示。将安全教育向家长延伸,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体系,织密织牢学生安全教育与监管网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全面实行电子支付制度,推进教育经费安全运行。从2021年开始,各学校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形式进行资金支付,加强教育经费规范管理,确保教育经费安全运行。

四、存在问题

综合研判全县教育工作现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发展形势、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不够到位。随着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乡村学生大量向城区流动,导致城区学生逐年增多,由于乡村小规模学校逐年增多,按当前的生均经费标准来算,学校经费严重短缺,保障运行压力加大。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多媒体设备的更新换代,部分学校信息化设备配置低、运行速度慢,已不能满足智慧校园建设需求,新一代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迫在眉睫。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不够合理。在教育人才引进方面吸引力严重不足,尤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引进上措施不力,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问题突出。围绕教师专业成长搭建的校本研修、县级培训、网络学习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单一,参与人数有限,影响教师专业成长。学前教育、艺体教育教师和职教“双师型”教师仍然短缺,一定程度制约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教育教学质量仍需继续提升。幼小初高衔接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城乡联盟办学、片区教研、名师引领发展成效不够明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建设全省教育强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四是安全管理工作仍有漏洞。校外寄宿生人数多,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仍然突出。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五小”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屡禁不止,师生安全教育监管仍需持续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全县教育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提升年”目标任务,按照“遵循规律、促进公平、加强督导、提升质量”的思路,紧扣教育发展主线,落实落细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构建现代化发展模式。以持续深化“县管校聘”工作为契机,探索实施“一校+多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管理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评价制度改革,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提档升级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构建形成各个学段相互衔接、突出特色的发展模式。

二是突出质量核心,全面落实“二三四五”工作举措。聚焦构建科学课堂教学模式和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两个目标,聚焦信息技术背景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新高考背景下新型教研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三项研究,聚焦推进新高考背景下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评价探索、“五育并举”背景下教育教学新方法探索、信息化背景下教育教学新方式探索、优质均衡教育背景下学片区联盟教研和学段衔接新办法探索四项工作,聚焦德育为先、智育为重、体育为基、美育为要、劳动为本,大力推动“五育融合”。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综合防控网络,着力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扎实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教育作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防范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素质技能提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坚持“引、培、管、用”并举,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师范院校专业毕业生,补齐紧缺学科师资短板。探索推行“导师制”“跟岗制”等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模式,不断提高专业发展层次。逐步建立并推行精准挖掘、重点培养、动态管理、作用发挥的链条式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推优模式,引领全县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常态化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提升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水平。

五是加快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资源优化配置。深入贯彻《甘肃省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甘肃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3年)》,科学谋划积极对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下功夫把教育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静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自评表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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