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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分类办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1 18:04 来源: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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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为科学有效应对疫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快推进重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自2022年12月份开始,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业务分类受理办理工作机制,请广大市民和省内外办事群众对照本《通告》,根据自己的办事需求,选择相应的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一网通办”事项网上办。对全县无国省市自建系统支撑,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实现网上申请,全流程办理的87项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1)、已初步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的个体(含合作社和企业)新成立(含变更和注销)业务以及食品(含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登记业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公积金业务、不动产预告(含抵押和查询)登记业务、烟草证申领业务,请登录注册甘肃政务服务网,按照网上办事服务指南(见附件2)、电话联系业务经办人员,在网上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自助终端”业务自助办。一般交通违章业务和车驾管业务,请下载注册“交管12123”,在手机终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请下载注册“甘肃人社手机APP”,在手机终端自行认证。一般发票申领可在五金巷和南关十字税务自助大厅进行申领,自开发票(免税)业务请下载注册“电子税务局”进行申领。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业务,请关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系业务经办人员申请受理办理,下载保存相关电子凭证;居民(含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和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业务,请分别关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或“甘肃易服务”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系业务经办人员申请受理办理。

三、“延伸业务”延伸办。对已延伸至各银行网点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含查询)业务,请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申请受理办理;对已延伸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城乡居民参保业务,请到相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受理办理;对已延伸至各乡镇基层派出所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含换领、补领)、居住证申领、户口簿申领(含换领)、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县内户口迁出、变更姓名(含民族、年龄、性别)、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公安户政业务,请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派出所申请受理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请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便民服务点进行咨询认证。

四、“现场业务”预约办。对除上述三类情形、必须到现场申请受理办理的业务,如婚姻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商品房预售许可、残疾证申领、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教师资格认定、县外户口迁入及乡村户口迁往城镇、养老社保、特殊违章处理、非自助办税业务、文旅林草业务等,在疫情反复期间,请办事群众电话联系各相关部门窗口,提前进行预约,各部门窗口按照“错峰限流”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约量,或视精准管控情况,及时予以解释说明。正常时期,可不进行预约,按照中心常态化管理要求,直接到现场申请受理办理业务。

五、防控政策

(一)在疫情突发情形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将暂停线下业务受理办理;在疫情反复期间,按照县联防联控办精准防控要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开放线下业务,在风险不可控的情况下,暂停线下业务;转入常态化管理期间,对市外及涉疫地区来静返静到现场申请办理业务的,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行程卡、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对县内(市内无疫县区)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行程卡仅显示平凉市的,完成“一扫三查”后即可进入,如行程卡显示有外省、市的,不准进入。

(二)凡前来政务大厅申请办理现场业务的人员,必须在大厅场外场内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口罩,有序进入或等候。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到现场排队:1、未按规定提前报备来静返静的高低风险区人员;2、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时间未满或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人员;3、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共同居住人员。

(三)严禁刻意隐瞒行程或使用他人手机冒领健康码进入政务大厅。

上述防控政策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为依据,参考全国目前各省公共场所防控政策执行,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静宁县87项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静宁政务服务网办事操作指南

3.政务大厅各服务区(窗口)联系电话

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