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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6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5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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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内多点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交织,奥密克戎变异株在天津、河南、广东、辽宁等地出现本土传播,感染来源隐匿,防控难度增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学生陆续返静,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按照《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6日零时起,省外来静返静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入静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汽车站及各交通检疫点要严格落实查码(场所码、行程码)、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体温检测等措施。

  二、在外省低风险所在地市工作、生活的静宁籍人员,提倡就地过年;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限制来静返静,已来静返静的人员,严格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隔日进行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负责,指派乡村、社区干部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第1、4、7天上门核酸采样,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来静返静人员严格实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由所在乡镇、城市社区负责,指派乡村、社区干部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核酸采样,进行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

  三、已经从外省非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回静的人员,应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餐、聚会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等公共场所;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尽快就近到核酸检测点采样检测。

  四、严格落实进口水果和冷链食品全链条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购进不报备、不检测、倒换进口包装躲避检查等违规行为;经营者严禁购进无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进口水果和冷链食品,购进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前报备,进行核酸抽检;建议广大居民不要网购进口水果和冷链食品。

  五、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能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完成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18岁以上城乡居民,尽快到各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七、对发现来静返静人员中未按规定向乡镇(社区)报备的、故意隐瞒行程信息的、编造虚假核酸检测证明的、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私自违规外出的,以及违规组织开展聚会、聚餐、线下培训、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的,广大居民可直接向县防控办举报(0933—2524116)。

静宁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