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静宁县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提示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3日 来源:县疾控中心 作者:县疾控中心

分享到:

  疫情信息

  2022年1月12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通报:大连市甘井子区在对天津市返连管控人员进行例行核酸检测时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月13日,经市专家组会诊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转入辽宁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大连中心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022年1月12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瑞丽市主动到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中发现。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静宁县疾控中心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防控提醒

  履行主动报备

  2022年1月9日以来有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旅居史的人员,2021年12月29日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旅居史的人员,一定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居(村)委会、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防控工作。

  关注疫情形势

  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近期重点关注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安阳市,天津市,深圳市疫情,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做好个人防护

  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遵守防疫政策

  公众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场所管理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少触碰扶手等公共物品,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消毒、通风、监督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做好健康监护

  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坚持“人物同防”

  冬季气温低,新冠病毒存活时间更长。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收发快递做好消毒和手卫生。选购进口水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并及时进行手卫生。

  加强疫苗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可以使已经逐步减少的中和抗体快速增长或反弹,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尽快接种。             

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