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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1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7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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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上海市报告3例本土确诊病例,浦东新区、青浦区部分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3例确诊病例19-21日有江苏省苏州市旅游史。江苏省徐州市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浙江省杭州市报告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上海市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涉疫人员摸排。各乡镇、社区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来静返静人员,特别是2021年11月11日(含)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和三林镇、青浦区赵巷镇,11月22日(含)以来有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11月19日(含)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城区以及徐州市泉山区旅居史的人员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人员第一时间上报,严格落实居家监测、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二、主动报备外出行程。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建议近期不要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及青浦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和江苏省苏州市城区及徐州市泉山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3天向单位或村组(社区)报备,返回前要提前3天向单位或村组(社区)报备,返回后按照政策规定,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有以上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属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关注个人“两码”变化。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 村组(社区)报告,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五、密切监测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近14天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县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已开展,请完成两剂次接种,且第二剂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和符合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条件的对象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