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分类办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县政务服务中心

分享到:

广大群众:

  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是人员密集、相对封闭的公众场所,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积极应对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政务服务中心决定从2021年1月25日开始,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分类办理,采取网上申请、电话预约、微信上传资料、手机终端等方式开展业务办理,请县内外广大办事群众及时关注,根据业务办理需要,选择相应方式,合理安排出行。

  凡能够实现网上申请、通过手机终端和微信上传资料受理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心相关办事窗口在现场不予受理业务;凡明确要求电话预约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群众要按照业务预约人员告知的时间,科学安排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行程,尽量避免提前到现场等候,造成人员场外聚集。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事先完成个人健康码申领,在政务大厅门厅外分散等候,接到业务预约人员电话通知后,出示个人健康码或有效证件有序进入。老年人可凭身份证登记进入,其他未带手机的人员可凭本人现居住地村、社区、小区出具的近20天内居住、外出信息证明进入。

  一、网上申请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请办事群众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静宁子站(http://zwfw. gsjn.gov.cn/),按照《静宁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操作指南》(http://www.gsjn.gov.cn/xwzx/tzgg/202010/t20201015_858133.htm)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微信上传资料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三、手机终端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四、电话预约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办事群众在电话预约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时,需向业务预约人员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现居住地信息,并如实申报个人近20天内旅居史。有发热症状的,不要预约前来现场办理业务。其中电话预约办理交通违章业务的仅限于中心办事大厅交通违章处理窗口。

  电话预约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具体清单

  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