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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30日 来源: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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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1月起,静宁县财政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从9%提高到12%,财政供给的12794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人均每月将增加174.85元,人均年增2098.20元,全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净增5341.39万元。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静宁县办事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