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来源:县林草局 作者:县林草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烂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国家林草局下发的相关通知,经我局研究决定,撤回并注销源野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和静宁晨阳生态珍禽养殖厂两家企业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特此公告
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