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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就医常态化采取电话微信等网络方式备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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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医保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全市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需求,全力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来回跑路的问题,经市医保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市异地就医患者一律常态化采取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备案。现将需要备案的人员、应提供的资料、经办机构等,向社会予以公布,望周知。

   一、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

  (一)转异地诊治人员;

  (二)在异地因急诊住院人员;

  (三)异地居住人员;

  (四)异地就学人员;

  (五)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六)异地探亲期间生病住院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应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二)不同类型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提供下列相应资料

  1.转异地诊治人员:提供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统一使用卫健部门的双向转诊单);

  2.在外地期间因急诊住院人员:提供医院急诊证明;

  3.异地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暂住证、社区证明、房产证正文页、长期租房合同,这6项中的任何一种);

  4.异地就学人员: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5.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异地工作证明。

  6.异地探亲住院人员:提供亲属的《户口簿》,并提供关系承诺书;

  (三)备案人员提供的上述资料全部采用拍照、或扫描成电子文档,通过微信或发传真的方式提供给经办机构人员。

  三、异地就医备案经办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

  四、同时开放现场办理。愿意前往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手续的,也可持备案所需相关资料直接在参保地(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4月2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