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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0日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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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组织: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为此,县民政局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精心组织,广泛参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营造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发挥社会组织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志愿帮扶、捐赠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医疗帮扶等多种形式,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模式,大力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助力贫困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定向发力,精准对接。以帮扶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为重点,积极与相关乡镇衔接联系,全面认领帮扶对象和帮扶任务,着力改善帮扶对象生活环境,着力开展环境清理保洁、生活物资捐助、精神心理慰藉等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依法依规,依章程规定进行。主动对接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和扶贫工作部署,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和工作台账。准确记录扶贫济困活动内容、项目、捐赠款项及受益人数等信息,并及时在社会媒体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行善积德,福有攸归。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大有可为。希望全县社会组织迅速行动起来,用大爱之心和善举之义,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蔚然成风,汇聚正能量,传播正能量,让慈心善举的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竭尽所能、贡献力量!

  静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