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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6日 来源:政府办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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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力量推动2020年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环境短板,坚决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战,加快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根据《平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平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着眼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扣《2020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聚焦全县“一轴三线”“八个片带”关键区域,突出“三大革命”“六项行动”重点任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力以赴大整治、换新貌、补短板、强弱项。通过百日攻坚,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各项任务纵深开展、加速推进、取得实效,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残垣断壁、废弃危房(厂房)、废旧棚圈、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拆除,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堤岸沟渠实现绿化美化,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沿线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视觉贫困”基本消除,创建生产生活环境优美、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整治任务

  (一)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基本消除“视觉贫困”

  1.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以创建甘沟王川、细巷韩川等省级“清洁村庄”为抓手,示范带动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道内、院墙旁、公共空地乱搭乱建的养殖棚、柴草棚、露天粪坑茅厕及构筑物,依法拆除废弃房屋、废弃厂房棚圈、残垣断壁、巷道违法建筑构筑物等,指导群众清理土堆、粪堆、柴草堆等,治理农机具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积、建筑材料随意摆放问题,规范堆放秸秆、柴草、砂石等生产生活资料。到6月底,全县83个省级“清洁村庄”完成70%以上的创建任务,逐步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以村为单位每月开展庭院卫生评比活动,在农户门前悬挂清洁标识,引导督促群众整治院内室内卫生,做到院落净、居室净、门窗净、床铺净、禽舍净、厕所净,鼓励农户在庭院及四周栽花种草,修建小花园,打造院落“小品”,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舒适美观。6月底前,各乡镇完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创评工作,全县创评“美丽庭院”示范户1000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妇联;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坚持质量优先,整村推进,年内实施整村推进改厕示范村15个,建户用卫生厕所8186户、行政村卫生公厕150个,配置抽粪车15辆。6月底前,各乡(镇)至少完成60%以上的户厕改造任务,建成行政村卫生公厕75个以上。加强农村厕所管护,各乡镇要以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为主体,组建维修管护和粪污处理服务队伍,集中开展户厕粪污清理、维修维护等有偿服务,做到户厕干净整洁、有效利用,公厕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路长”“街长”“巷长”制,实行“一人一格、一管到底”,确保每个地方有人管、每项任务有人干。制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岗位明确、职责清晰的原则,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予以更换。(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5.清理整治违法乱占耕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认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底排查,逐项查清违建时间、占地面积、性质用途,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同步依法开展整治,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该完善手续的及时办理相应手续,确保依法依规尽快整治到位。加大县城、重点乡(镇)储备土地管理,清理整治储备土地上的各类垃圾,加大出让开发力度。优化和规范用地审批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鼓励先行先试,做好废弃庄基和闲置院落的盘活利用、拆除绿化等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工作。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进度,组织农户搬迁入住,推进原有庄基地拆旧复垦。6月底前完成2018年58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旧庄基拆除和2017年24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7.集中整治建新不拆旧、建新仍住旧问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鉴定(认定)有安全住房的所有农户悬挂等级标识标牌,所有危房全部纳入改造计划,加快实施改造,并分别建立档案资料,做到农户住房信息与档案信息资料相一致。对无人居住的闲置废弃危房全部拆除,对已建成安全住房的农户,督促其尽快搬迁入住新房,按照相关政策,对旧院落及时拆除复垦,6月底前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完善收运体系,全域推进“垃圾革命”

  1.优化垃圾处理设施布局规划。按照就地就近和所有乡(镇)、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原则,充分考虑乡村交通条件、人口规模、运输成本和村庄分布、距离远近、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利用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片处理,4月底前,完成垃圾划片处理方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论证谋划。加快四河、余湾、贾河等6座垃圾中转站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早建成治平镇、仁大镇、李店镇3座垃圾热解气化站,做好已建成的县城、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立完善垃圾清扫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全面推行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片处理”的模式,5月上旬配齐24乡镇垃圾清运设备,4月底完成24乡镇环卫公司和333个村级环卫队组建,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采取“不出村社、就地掩埋”的方式,组织、引导和监督农户自行转运到乡村指定的垃圾处理点掩埋处置,坚决杜绝随意乱堆、焚烧、简单填埋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清运城乡结合部、乡(镇)区域范围内街道、背街小巷、道路沿线的所有垃圾。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依法取缔各类占道摆摊,杜绝占道经营、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停车辆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执法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宾馆饭店、餐饮门店和流动摊点餐厨垃圾进行清理整顿,摸清餐厨垃圾产生量,加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6月底前建成投运。市场监管、城市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在雨水口倾倒餐厨垃圾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执法局、县住建局)

  5.加强医疗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加大对医院、个体门诊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对医疗废弃物按规范标准进行分类、存储、登记和闭环式管理,无缝对接医疗垃圾定点处理设施相关机构,组织专人、专车对全县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消毒用具等回收设施,集中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加强厂矿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整治厂区内乱堆乱放的杂物废料,清理杂草垃圾,修补破损路面,整治厂容厂貌,规范车辆停放,种植花草树木,全面改善厂矿企业环境。加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治理和复垦绿化。加大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固体废物的定点收集和规范化处理。(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加强校容校舍管理,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清理校园垃圾,做到校容校舍整洁美观、教室窗明几净、食堂安全卫生、车辆摆放规范、校园周边无乱摆摊点。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动家庭及社会风气向善向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完善设施建设,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根据乡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古城庙堡、杨沟2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建成红寺、细巷2乡(镇)污水处理站,实施古城庙堡水源地污水处理项目,铺设污水管网7.5公里,建成化粪池1处、检查井375个。强化威戎、界石铺等7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净化河道沟道水体环境。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村庄周围沟道垃圾治理,集中清理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大对葫芦河等重点河流及沟道内的垃圾、漂浮物清理力度,依法打击河道内乱堆乱倒、乱挖乱占、损坏河堤等违法行为。彻底清理堤岸堤坝、沟坎两侧范围内的垃圾,实现水面无漂浮物、堤岸无垃圾,绿化美化河堤沟道两岸。加强执法监管和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偷排废水污水和非法排污口,确保河流水环境安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平整因违规采砂造成的受损河床,有序恢复河流生态。(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1.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发挥已建成的13个专业化回收网点和2个回收加工利用企业的作用,按照“户收集、村集中、网点储存、企业回收”的模式,采取“以旧换新”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全面开展旧膜回收利用工作,每乡镇建成1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乡镇12个,回收废旧农膜4200吨以上,资源化利用量达到4000吨以上,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积极开展尾菜处理利用。开展尾菜处理示范,推广堆肥法、半堆半沤法、直接还田等经济实用的尾菜处理利用方式和技术,创建城川、城关、八里、威戎、界石铺、曹务等尾菜处理示范乡镇6个,确保全县尾菜处理利用量达到0.7万吨,处理利用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持续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界石铺、原安、灵芝、三合、红寺、细巷、四河、曹务、古城、司桥等西北部养牛重点乡(镇)实施粮改饲项目5万亩,大力推广窖(池)贮、打捆等秸秆青贮转化方式,组建饲草青贮农机服务合作社8个,全县完成秸秆饲料转化利用34万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率达到64%以上。及时清理整治地块中乱堆乱放的秸秆,消除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以规模养殖场(户)粪污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推行“牛—沼—果(菜)”等循环模式。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和“三同时”规定,加大治污基础设施设备配套配备力度,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年内新建年加工能力3000吨和2000吨的有机肥生产加工线各1条,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整治交通沿线环境,建设畅通清洁通道

  1.清洁路域环境卫生。以G312线、S222线、静秦公路为重点,全面清理清运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沿线用地范围内及绿化带内的垃圾、土堆、柴堆、粪堆,清洁交通设施,清理整顿汽车站点周边环境卫生,美化亮化高速公路收费站。(责任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治理违法违规占道。清理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用地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及违规广告、标识,拆除交通沿线违章建筑(构筑)物,整治洗车点、加水点、货运部、修理部、小卖部、小餐馆等门店摊点,杜绝在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路面及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垃圾柴草、倾倒垃圾污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干净整洁的对外开放通道。(牵头单位:县交运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建设干线绿色通道。深入实施“五绿”工程,围绕G312线、S222线、静秦公路等交通干线,按照“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原则,因路配树、因景配绿,栽植国槐、云杉、直柳等苗木,配套种植波斯菊、灯盏花、大丽花等花卉,打造八里至原安、城川至新店、界石铺至细巷、仁大至治平等绿色示范长廊,建成绿色通道380公里。(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整治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大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抽组人员,专门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督查考核、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班子,主要领导亲自上手、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下沉一线、严督实导,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快工作进度。建立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比,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曝光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乡(镇)、村社。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每半月将行业整治情况上报县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闻客户端、微信平台等,加大“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后进,促进整治工作上水平。加强村规民约、学生规范、行业规章等建设,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百日攻坚行动,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争先的良好整治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全县“拆违治乱”实行“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奖补政策,县财政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进行针对性、差异化奖补。同时,县财政按照重点乡镇50万元、一般乡镇40万元标准列支垃圾治理专项经费,为攻坚行动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抓常抓细抓实,切实巩固提高集中整治成果。

  附件:静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全域无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静宁县委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